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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操到退學?明年走進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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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操行不及格必須退學」、「品德不到八十五分不能升學」?這些規定都將成為歷史了!

高中職招生也取消德育門檻

為尊重學生人權,教育部國教司近日決議,中小學操行品德等「生活表現」,預訂明年起廢除分數評量,全面改以文字敘述,操行成績做為退學相關規定將一併廢除;甚至高中職及大學招生,也將禁止以德育分數做為門檻。

為符合世界人權宣言及教育基本法的人權精神,教育部人權委員會今年7月間建議教育部修法,廢除各級學校以量化成績評量學生德育的陋規,但因部分學校與教師有疑慮,遲遲未能定案。教育部國教司日前邀請人權教育委員與全國教師會代表協商達成共識,學生「生活表現」評量,將以文字敘述取代現有五等第九級分或百分計等量化成績;國中小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修訂案近日將送交法規會與部務會議審議定案,國中小明年率先改採新制,高中職及大學則由主管司處與學校研商後確定實施期程。 因應學校評量改變,升學招生也須改變採計條件,例如目前高中甄選與申請多要求考生「『生活表現』前五學期平均須八十五分以上」,許多大學甄選、申請要求「德行成績三點零級分以上」等,都須取消。

人權教育委員、台師大公訓系教授林佳範指出,一個人的品德操行,不應以分數呈現或排序,各級學校在學生成績單上有甲等、丁等或七十分的德育成績,或有操行不及格就須退學等僵化規定,學生可能因故缺課超過日數就被迫中斷學習,不符教育理念,也涉及違反人權。

文字評量以事實紀錄為主

國教司副司長楊昌裕指出,為避免出現「品學兼優」、「有待改進」等千篇一律或制式敘述,未來希望教師對學生的文字評量能以「事實紀錄」為主,例如「缺多少堂課」或「曾與同學衝突吵架」等具體事件問題陳述,不要輕易以價值性結論判定學生好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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