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青年:摘抄的松花江水污染相同化學物的感染事例

北海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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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6日訊】苯胺,C6H5NH2,分子量93.16,為油狀液體,有特殊氣味,水中溶解度3.4(20℃),能溶於大多數有機溶劑,遇明火、高熱或氧化劑能引起燃燒。大鼠經口LD50為442mg/kg、LC50為774.2mg/m3(4小時)。易經完整皮膚吸收。液態苯胺經皮吸收速率比其蒸氣約快1000倍,在體內氧化為對氨基酚,代謝中間體產物苯基羥胺是致溶血的主要物質。臨床表現主要為高鐵血紅蛋白血症、溶血,嚴重者有肝、腎損害,尿中對氨基酚測定可作為生物接觸指標之一。
  
  實例1 1987年9月11日上午11時左右,上海嘉定區某市屬製藥廠退熱冰車間工人朱某(男,35歲)在常規操作加入苯胺時,由於管道陳舊,導致短到爆裂,苯胺沾染衣服和皮膚,經洗澡換衣後繼續工作,下班後感到頭暈、噁心,繼而出現口唇、指甲紫紺等症狀即送醫院救治,診斷為急性苯胺中毒。
  
  事故原因:設備陳舊,年久失修和缺乏必要的安全檢查,未及時發現事故隱患,職工也缺乏安全衛生意識和教育,皮膚污染稍做清洗後認為已無大礙而繼續工作,導致重複接觸,由於管道爆裂後苯胺氣體在車間內逸散又加重了呼吸道的吸收,因而中毒不可避免。
  
   實例2 上海港務局某裝卸區裝卸王某於1984年11月3日上午在危險品倉庫內裝卸鐵桶裝的苯胺時,因倉庫內地面曾流散過一桶有洩漏的苯胺,由此王某在一段時間作業後,即出現口唇、指端紫紺及面色蒼白等症狀,經就近送區級醫院職業病科救治,診斷為急性苯胺中毒。
  
  危險品倉庫內有洩漏的苯胺桶污染倉庫內環境不作及時洗消處理;倉庫內裝卸危險化工品又不按規定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裝卸工不是化工品的專業裝卸工,上崗前未經必要的培訓,對所接觸的苯胺毒性不知曉,裝卸時作一般性貨物對待,沒有任何自我保護意識。這些是造成這次中毒的主要原因。
  
  實例3 1983年6片3日,上海港某裝卸區安排5名臨時工做夜班,在第七泊位裝卸桶裝苯胺。由於裝卸時鐵桶已有破損,未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在晚上連續作業八小時,於第二天早晨6時30分下班後,5人中有4人即劉某(男、30歲)、金某(男,26歲)、蒯某(男、20歲)、楊某(男、30歲)均出現乏力、面色蒼白、氣急、紫紺、噁心等症狀,急送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醫治,每人先後住院、病休7天才逐漸恢復健康。
  
  苯胺一般通過呼吸道、皮膚侵入人體,表現為高鐵血紅蛋白血症引起的以缺氧、溶血等為主的中毒症狀。由於臨時工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對呼吸道和皮膚缺乏有效的保護,違反有毒化學品的安全操作制度,對容器破損不作任何緊急洗消處理而繼續作業,既擴大了污染面又延長了非正常接觸的時間,用工單位對化工品裝卸又無嚴密的巡檢監理措施,導致了此起多人中每事故的發生。
  
  實例4 上海市嘉定區某鄉辦化工廠生產「油溶黑」染料,主要原料為硝基苯、苯胺。1984年8月17日下午1時,工人張某爬到煤堆上觀察反映鍋的情況,不料反應鍋漏損,鍋內的苯胺氣體衝出,張頓覺眼前一黑,昏倒在地,急送醫院救治,診斷為急性苯胺中毒。
  
  生產設備簡陋,跑、冒、滴、漏嚴重,操作觀察反應鍋無固定的安全清潔的崗位,廠方不執行培訓制度,操作者不了解苯胺的毒性及其危害,也不配備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因此中毒必然難免。
  
    實例5 上海某試劑廠五車間生產試劑釩,即用鄰氯苯甲酸鉀鹽和苯胺,在銅粉催化下縮合而成N-苄基鄰氨基苯甲酸,此項化學反應過程較為劇烈。1987年6月5日下午1時,第五生產組的一名操作工在反應結束後清理尾氣時,只將進氣閥關掉而未同步開啟回氣閥致氣體外逸,巧被第五生產組組長王某(男,38歲)發現,王某即戴活性碳口罩衝入車間將回氣閥打開,終止了事故的發展,但由此而吸入了苯胺氣體,繼而出現頭暈、口唇及指甲青紫、唇舌發麻等症狀,急送市有關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救治,臨床檢驗高鐵血紅蛋白為15%,診斷為急性苯胺中毒。
  
  操作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致氣體外逸,搶險者擇用個人防護用品不當,防護無效而致苯胺吸入中毒,此為該起事故造成中毒的主要原因。
  
   實例6 上海市金山區某鄉辦染化廠主要生產靛藍染料,用苯胺作原料。1994年 4月16日上午8時15分,顧某和李某二名機修工進入一隻縮合反應鍋內對鍋中的攪拌器進行銲接,共操作約5小時,至下午2時30分檢修結束,此時兩人均感到頭暈、乏力等不適,下午3時15分時,口唇、指端、耳垂等部位相繼出現青紫,即送醫院救治,結合職業史及有關症狀診斷為急性職業性苯胺中毒。
  
  車間二只縮合反應鍋排空管因無閥門控制,致使一隻正在正常生產的反應鍋中的苯胺氣體倒灌入正在檢修的另一隻反應鍋內 。忽視壓力容器檢修安全操作規程,檢修工使用防護面具不當。由於這兩方面的原因,致使2名檢修工在檢修過程中吸入大量苯胺氣體而致中毒。
  
   實例7 上海某儲罐有限公司短期內連續發生急性苯胺中毒事故:
  
  1994年7月1日,兩名裝卸工賴某和俞某在進行露天裝卸作業時,因裝有苯胺的桶蓋洩漏,兩人均感到頭暈,噁心等不適。送入醫院診斷為急性職業性苯胺中毒。
  
  1994年7月19日,裝卸工何某在吊裝苯胺時,因鐵桶蓋脫落而吸入苯胺氣體,當時感到頭暈、噁心等不適,送入醫院診斷為急性職業性苯胺中毒。
  
  1994年7月26日,裝卸工張某在吊裝苯胺時,因鐵桶蓋脫落而吸入苯胺氣體,當時感到頭暈、噁心等不適,送入醫院診斷為急性職業性苯胺中毒。
  
  該公司在一個月內連續發生3起4例急性職業性苯胺中毒事故,究其原因,皆因容器桶蓋蓋置不嚴而引起。而中毒的工人都是外單位來作業的裝卸工,缺乏化工常識和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儲罐有限公司無現場裝卸化工品的巡檢監理制度和措施,不向不聞,由租儲單位任意裝卸,所提供的又僅是一般簡易的手工機械裝卸設備。這些事故發生後,公司掉以輕心,認為事故不屬於本單位,並未向地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也未仔細查找原因,採取措施,聽之任之,使得同樣原因造成的事故在短期內一再發生,教訓深刻。
  
   實例8 1994年7月30日,上海市化工局所屬供銷公司某運輸公司裝卸工郭某和張某在運輸裝卸苯胺時,兩人均有紫紺症狀,送入醫院診斷為苯胺中毒。
  
  容器跑、冒、滴、漏,苯胺通過容器的縫隙或桶蓋脫落等原因使作業工人中毒。工人不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工作時不穿緊袖工作服、長統膠鞋、戴乳膠手套,處理洩漏事故不及時、不徹底、又不佩戴防毒面具,這些也是發生類似中毒事故的常見原因。
  
  實例9 上海市閔行區某鄉辦精細化工化工廠主要生產化妝品增白劑,需用苯胺作原料。曾先後發生多起急性職業性苯胺中毒事故:
  
  1994年12月1月,增白劑車間操作工劉某,在打開原料苯胺容器桶時,氣體衝出,立即用水沖洗,並送入院,主要症狀為紫紺,診斷為急性苯胺中毒。
  
  1997年9月19日上午9時(上班後1.5小時),增白劑車間職工趙某在抽苯胺時,聾啞人張某出於好奇湊上去觀看,時間約1分鐘,當趙某發現後馬上令張某離開,當時張某沒有不適。中午12時許,趙看到張時感覺其面色不對,嘴唇有發黑現象,當時未引起警覺,直至第二天上午10時因支持不住張某才由其兄陪同下去醫院就診,診斷為急性苯胺中毒。
  
  1997年9月28日上午9時30分,增白劑車間作業班長楊某,在進行苯胺手工投料時不慎料桶跌落,苯胺濺出,皮膚沾染而致中毒,出現面色發黑,唇、指紫紺,頭暈、乏力等一系列症狀,送醫院急診治療,診斷為急性苯胺中毒。
  
  該廠設備簡陋,操作原始,無嚴格的化工生產的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職工缺乏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與培訓,對苯胺毒性不知曉,無自我防護意識,企業領導麻木不仁,不從中毒事故中吸取應有的教訓,無任何整改措施,依然我行我素,按照自己的傳統方式生產,才造成中毒事故的多次發生。
  
  實例10 1984年4月9日晚上11時,上海港務局某裝卸區裝卸工嚴某(男,21歲)進入日本籍一艘貨輪底層船艙裝卸苯胺,因鐵桶之間碰撞後,苯胺溢出殘留倉內,嚴某感到有難聞的氣味即改去搬運其他物品,臨下班時重返原艙裝卸苯胺,隨即出現口唇、手指青紫等中毒症狀,由作業區衛生站將嚴某急送市有關職業病防治機構救治,診斷為急性苯胺中毒。4月11日上午經衛生部門對肇事艙進行測定,苯胺濃度高達240mg/m3。
  
  該港區於1981年7月21日在某貨輪內裝卸鄰甲苯胺時也發生過一起四例鄰甲苯胺中毒事故。
  
  船艙通風不良,作業時未執行強制性通風措施,遇有包裝破損時也不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洗消,致使苯胺在悶熱的艙內大量揮發,裝卸工缺乏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高濃度的苯胺通過呼吸道、皮膚二條途徑進入機體而發生中毒。
  
  實例11 上海浦東新區某印染廠在生產化纖印花布時以苯胺為染液的主要原料。1997年6月19日下午2時,吳某上班從事配液作業,後發現汽蒸機發生故障,即去整理軋染印花流水線上的布料(約15分鐘),至下午5時45分吳某突然臉色蒼白,嘴唇發紫,呼吸急促,被其他職工發現後,送至市有關醫院救治,診斷為苯胺急性中毒。
  
  吸風排毒裝置效果差。配液崗位及蒸氣機崗位均有苯胺逸散,操作時又缺乏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是造成吳某中毒的主要原因。
  
   實例12 上海紡織局所屬某漂染廠精元車間生產過程中使用苯胺,因此車間內設有苯胺化料間。1986年1月2日,車間領導安排外包內做工陳某(女,53歲)和其他兩位女工一起清理苯胺化料間的苯胺配料池槽內的垃圾。上午7時半開始清理,一進入作業現場,陳某即聞到一股難聞的氣味。工作一小時後,陳某即感到頭痛、頭暈,但沒有停工,仍堅持到上午11時休息為止,中間嘔吐了三次。中午休息時,陳與當班小組長說,下午不能再做此項工作了,實在吃不消。因此,下午當班組長即將陳某調換到其他地方工作,勉強工作到下午4時下班回家。回家後自覺頭暈怕冷,家人也稱她面色不好。陳某即睡下休息,到晚上11時左右,感到頭痛加劇,並伴有噁心、嘔吐,家人即陪陳某到醫院急診,醫院當班醫生診斷為「急性胃炎」,給予對症處理。回家後至1月3日下午6時,病情未見改善,家人再次送其到醫院急診,經醫生仔細檢查,確診為急性苯胺中毒,採取了相應的治療措施,陳的症狀出現緩解,病情才逐漸好轉。
  
  該廠以往曾發生多起苯胺急性中毒事故,前後有五起14名工人急性苯胺中毒,如1985年8月就有一起5人苯胺急性中毒事故,也是外包內做工整理苯胺化料間時發生的,而本次中毒事故也就是對1985年8月那起中毒事故時余留下來未處理完的垃圾再次處理造成的。因此,苯胺對人體的危害性廠方應該是清楚的。但是對此廠方一直沒有引起重視,既不制訂苯胺化料間安全衛生操作規程,也不對工人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因此清理苯胺化料間的工人在對苯胺的危害性完全不知曉的情況下作業,既不佩帶個人防護用品,也沒有一點自我保護意識,發生中毒後也不知撤離現場去醫院診治,而是堅持繼續工作。病情加重後才被送往醫院就診,也不知提供接觸苯胺的職業史,致使醫生誤診,耽擱了病情。因此,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廠方安全衛生意識極差,對外包內做工的健康漠不關心,導致作業工人身處惡劣的勞動環境也不知情,最終引起一次又一次苯胺的中毒。
  
   實例13 上海市南市區某街道的裝卸站裝卸工李某(男,57歲)較長時間被安排在上海某助劑廠從事化工品等裝卸作業。1982年8月13日上午9時,李某在上海某染化廠裝運苯胺桶,在搬運時桶蓋脫落,濺液沾染二手一足,當即用水沖洗後繼續工作,2小時後即出現面色發灰,口唇、指端青紫、胸悶氣急、心悸等症狀,即急送市有關職業病專業機構救治,診斷為急性苯胺中毒。
  
  化工品的運輸裝卸作業,由於包裝容器破損或蓋子脫落,裝卸工缺乏有效的個人防護,或運輸中的意外事故,急性中毒不斷,本起事故就屬此列。
  
  實例14 地處盧灣區的上海紡織局二紡印部所屬某漂染廠精元色布化料間於1985年8月24日發生一起苯胺中毒事故。當日清晨6時許,操作工邱某發現苯胺儲油「坦克」標油(即計量)玻管破裂,地面留有溢漏的苯胺殘液,即報檢修工急修,因檢修工無空而未及時搶修。上午約7時30分,鄧某等6名搞建築的農民工進化料間翻修廠房,工作2小時後(即上午9時30分)其中有鄧某(男、41歲)、徐某(男、32歲)、趙某(男、10歲)、王某(男、29歲)、錢某(男、25 歲)5人相繼出現口唇青紫、全身乏力等病狀,經淋洗後於中午12時送區中心醫院職業病科救治,診斷為急性苯胺中毒。下午4時30分(中毒後7小時)衛生部門在事故現場環境測得空氣中苯胺濃度為44.8~53.4mg/m3。追索過去,該廠同一精元色布化料間曾於1961~1965年間先後發生急性苯胺中毒事故五起。
  
  平時缺乏對生產設備安全性的定期巡檢,沒有及時發現的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儲油「坦克」計量玻管發現破碎又不及時組織搶修,地面殘液也不作及時洗消處理,在現場有嚴重污染情況下不採取任何管制措施,讓建築施工人員任意進入被污染的事故現場進行房修作業,也不向施工隊人員做告之,該廠也不吸取以往中毒事故頻發的教訓,無憂患意識,安全管理措施極其疏漏,才釀成了又一起多人中毒事故的發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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