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講義-20】廠商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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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訊】經濟學上的廠商是指「生產者」;更正確的說,是指生產的「決策者」。譬如一家工廠有廠長與許多員工,有關雇工、進料、製程、產量、契約、售價等決策,由廠長來做,廠長就是這裡的生產者;員工當然參與生產,不過就這個廠商在市場上的角色而言,他們只是聽命行事的「被決策者」,只有內部的行為,或說只是「生產要素」之一。就廠商而言,員工成千上萬的大鋼廠是一個廠商,只有幾個家人經營的雜貨店、或老闆兼工友的路邊攤,也是一個廠商。

若不談跑單幫的個體戶,只談雇用員工組成的廠商,不論獨資、合夥或公司組織,經濟學家問到一個問題:為什麼不透過市場買賣,而要有這樣的廠商呢?例如,一個報社可以只有老闆一人,新聞由獨立記者供稿,而編輯、排版、美編、印刷、財務、行銷、派送、…等,也都外包。但我們看到,再小的報社,都有幾個專任員工。這有什麼奇怪呢?有;因為這樣的廠商嚴格說是與市場機能矛盾的。

既生亮何生瑜

「市場機能」與「廠商」之間有什麼矛盾呢?

市場機能是說,透過市場上的買賣,交易兩方可以雙贏,且會得到最大的總滿足。廠商——就是那些雇用員工的廠商——呢?它則是把許多人(員工)攏在一個地方,互相間不做買賣交易;而且顯然這樣做可以提高大家的滿足。

如果市場機能是對的,那麼員工們應該各自回家生產(像前面講的那個報社老闆和外包的專業人員),再拿到市場上與其他人交換才對啊!怎麼輪得到把大家都攏在一個廠商(報社)裡來一齊工作呢?市場上買賣是雙方自願的行為;自願行為必定是對當事人有利的行為。廠商也是自願組成,雇傭關係也沒有人強迫,所以也必然是對大家都有利的。如果市場機能真能創造最大的滿足,那照理說,人們應該趨之若鶩,何必理會雇主要來招募員工呢!更何況,「寧為雞首、不為牛後」也算是人的天性吧,幹嘛不自己當老闆而要屈就別人的員工呢?

交易成本作怪

調解這個矛盾的,是這個問題的出題人──著名的經濟學家寇斯(Ronald Coase)。寇斯的答案是:交易成本在作怪。簡單的回答是這樣:市場上的買賣,除了買方交付給賣方的價款之外,雙方還要支付一些成本;這些成本稱為交易成本。例如,消費者除了支付價款外,還要負擔運輸成本、倉儲成本、買到瑕疵品甚或膺品的風險,如果要先訂貨,還有契約的履行成本等等。其實,往前推,還有雙方都要負擔的語言溝通(例如與外國人交易)成本、法律風俗習慣的認識、搜尋與討價還價的時間與精力,以及雙方的信任(例如,持續供應的可靠性、會不會在緊要關頭無理漲價)等等。

在廠商內部的員工共事,許多這類的成本可以大幅降低或甚至完全免除。這就是為何市場機能存在之下,廠商仍有生存空間的理由。

有時輸有時贏

在這個觀念下,廠商與市場其實是競爭的;而交易成本的高低,判定市場與廠商何者較優。廠商的本質就是降低交易成本。

實際上何者較優,要看情況而定,有時是互相糾葛的。百貨公司裡有許多「專櫃」,也等於看到「市場」(專櫃與百貨公司之間的關係)攻進「廠商」(都擺在百貨公司內部)裡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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