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日讯】经济学上的厂商是指“生产者”;更正确的说,是指生产的“决策者”。譬如一家工厂有厂长与许多员工,有关雇工、进料、制程、产量、契约、售价等决策,由厂长来做,厂长就是这里的生产者;员工当然参与生产,不过就这个厂商在市场上的角色而言,他们只是听命行事的“被决策者”,只有内部的行为,或说只是“生产要素”之一。就厂商而言,员工成千上万的大钢厂是一个厂商,只有几个家人经营的杂货店、或老板兼工友的路边摊,也是一个厂商。
若不谈跑单帮的个体户,只谈雇用员工组成的厂商,不论独资、合伙或公司组织,经济学家问到一个问题:为什么不透过市场买卖,而要有这样的厂商呢?例如,一个报社可以只有老板一人,新闻由独立记者供稿,而编辑、排版、美编、印刷、财务、行销、派送、…等,也都外包。但我们看到,再小的报社,都有几个专任员工。这有什么奇怪呢?有;因为这样的厂商严格说是与市场机能矛盾的。
既生亮何生瑜
“市场机能”与“厂商”之间有什么矛盾呢?
市场机能是说,透过市场上的买卖,交易两方可以双赢,且会得到最大的总满足。厂商——就是那些雇用员工的厂商——呢?它则是把许多人(员工)拢在一个地方,互相间不做买卖交易;而且显然这样做可以提高大家的满足。
如果市场机能是对的,那么员工们应该各自回家生产(像前面讲的那个报社老板和外包的专业人员),再拿到市场上与其他人交换才对啊!怎么轮得到把大家都拢在一个厂商(报社)里来一齐工作呢?市场上买卖是双方自愿的行为;自愿行为必定是对当事人有利的行为。厂商也是自愿组成,雇佣关系也没有人强迫,所以也必然是对大家都有利的。如果市场机能真能创造最大的满足,那照理说,人们应该趋之若鹜,何必理会雇主要来招募员工呢!更何况,“宁为鸡首、不为牛后”也算是人的天性吧,干嘛不自己当老板而要屈就别人的员工呢?
交易成本作怪
调解这个矛盾的,是这个问题的出题人──著名的经济学家寇斯(Ronald Coase)。寇斯的答案是:交易成本在作怪。简单的回答是这样:市场上的买卖,除了买方交付给卖方的价款之外,双方还要支付一些成本;这些成本称为交易成本。例如,消费者除了支付价款外,还要负担运输成本、仓储成本、买到瑕疵品甚或膺品的风险,如果要先订货,还有契约的履行成本等等。其实,往前推,还有双方都要负担的语言沟通(例如与外国人交易)成本、法律风俗习惯的认识、搜寻与讨价还价的时间与精力,以及双方的信任(例如,持续供应的可靠性、会不会在紧要关头无理涨价)等等。
在厂商内部的员工共事,许多这类的成本可以大幅降低或甚至完全免除。这就是为何市场机能存在之下,厂商仍有生存空间的理由。
有时输有时赢
在这个观念下,厂商与市场其实是竞争的;而交易成本的高低,判定市场与厂商何者较优。厂商的本质就是降低交易成本。
实际上何者较优,要看情况而定,有时是互相纠葛的。百货公司里有许多“专柜”,也等于看到“市场”(专柜与百货公司之间的关系)攻进“厂商”(都摆在百货公司内部)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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