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洛:魔鬼總是藏在細節之中–中共改變水質評級標準

原標題:「善意」的謊言? -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後談中國水源的水質評價問題

王維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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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6日訊】
一、問題的提出

中石油吉化公司在雙苯廠發生爆炸、火災撲滅之後,將剩餘化工原料、爆炸殘剩物、爆炸煙塵的飄落物一起衝入下水管道,送入松花江,造成了松花江以及黑龍江流域的生態環境災難,引起世人的憤慨。

但是中國的一些新聞媒介不但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責任,反而「壞事變好事」,大肆吹捧甚麼「聯合國環保署讚揚中國政府的措施得力」,「俄國政府感謝中國政府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和技術幫助」,「哈爾濱居民對政府的措施表示滿意」等等。

在哈爾濱市的朋友打電話告訴筆者:儘管哈爾濱市政府說,哈爾濱市自來水廠水源地的水質已經全部符合國家標準,但是他們還是對此不相信,還是繼續購買瓶裝礦泉水。

哈爾濱的居民不相信政府發表的「水源地的水質已經全部符合國家標準」這樣的信息,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哈爾濱市政府在發表停水公告時就已經撒了謊,儘管按照黑龍江省省長的解釋,那是「善意的謊言」。

生活飲用水水源的水質,關係到全國14億居民的身心健康。在中國經濟「起飛」的同時,水資源受到了嚴重的污染,這是人們用自己的眼睛都能看到的事實。但是,在政府發表的數據中,卻難以證實這個趨勢。難道這也是一個「善意的謊言」嗎?

本文將討論中國水源的水質評價問題。

二、水質評價

國際上最早進行水質評價評價的要推德國,時間是二十世紀初,評價的目的是保證用水的安全,方法是利用水生物來評價水質。之後,英國提出了以化學指標對水質進行分類。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以後,各國相續提出了各種水質綜合評價指數的數學模型。目前世界上多採用物理、化學和生物指標對水質進行評價。中國開展水質評價的工作比較晚,1973年開始研究,至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完成了水體質量評價指數系統。政府頒布了「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地表水水質衛生要求」,「漁業水質標準」,「農業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工業廢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五個標準。

三、水質分類

參照上面五個提到的五個標準,並採用了溶解氧、化學需氧量、氮氧、酚、氰、砷、汞六價鉻八個參數,將水質分成五個等級:

一級:水質良好,符合飲用水、漁業用水標準;二級:輕度污染,符合地面水水質衛生要求;三級:較重污染,可作為農業灌溉用水;四級:重污染;五級:嚴重污染,超過工業廢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化學需氧量(COD)是其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指標:

一級:化學需氧量(COD)小於等於2毫克/升;二級:化學需氧量(COD)大於2毫克/升,小於等於5毫克/升;三級:化學需氧量(COD)大於5毫克/升,小於等於8毫克/升;四級:化學需氧量(COD)大於8毫克/升,小於等於20毫克/升;五級:化學需氧量(COD)大於20毫克/升。

水利部根據這五個等級對全國的河流、湖泊進行第一次評價,於1987年發表了調查的結果。

四、魔鬼總是藏在細節之中

現在的水質評價分五類,分別是:

一類:水質良好;二類:較輕度污染;三類:輕度污染;四類:重度污染;五類:嚴重污染 ;

表面上,現在的水質評價保持了以前的五個等級,只是名稱從五級改成五類。德語中有一句成語,意思是「魔鬼總是藏在細節之中」。仔細分析現在的五類水質,可以發現,它和過去的五級水質有很大的變化:

現在三類水屬輕度污染,可以作飲用水源用;過去是三級水則屬較重污染,只可作農業灌溉用水用。就是說,許多符合現行的生活飲用水水源標準的水,按照過去的標準,水質都是不合格的,最多只能作為農業灌溉用水用。

現在各類水中的化學需氧量(COD)標準分別是:

一類:化學需氧量(COD)小於等於15毫克/升;二類:化學需氧量(COD)小於等於15毫克/升;三類:化學需氧量(COD)小於等於20毫克/升;(大於15毫克/升)四類:化學需氧量(COD)小於等於30毫克/升;(大於20毫克/升)五類:化學需氧量(COD)大於等於40毫克/升。

如果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為20毫克/升,按照現行的標準,可以是三類水,可以作飲用水源用;按照過去的標準,這樣的水只能是四類水,而且不能作為飲用水源用,連作為農業灌溉用水都沒有資格。如果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為15毫克/升,按照現行的標準,可以是一類水,水質良好;按照過去的標準,這樣的水也是四類水,不能作為飲用水源用。

一個城市的飲用水源的水質,達到了現行的水質標準要求,並不能說明,這個水質就是良好的,因為現行的水質標準要求,比過去降低了許多。按照現行的水質標準是合格的,按照過去的標準就可能是不合格的。

過去規定,四級水就不能作為農業灌溉用;現在還有拿五類水來灌溉農田的。用嚴重污染的五類水來灌溉農田,農民受害,莊稼受污染,土壤受污染,這些污染最後還是會回到水體中來,來了一個污染大循環。

最後,現在的水質評價中,除了上述的五類之外,還有「超五類」,「劣五類」。在過去,五級水的污染程度就已經十分厲害了,其有害成分的含量已經超過了工業廢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那麼現在「超五類」,「劣五類」的水質又該是甚麼樣子?它們就是劇毒的液體。偶正濤在「暗訪淮河」一書中寫道:「在環境科學理論上,」五類「就不叫」水「了,因為它喪失了水的功能,不可農用,不可工業用,更不可生活用或作飲用水源。但是我們在採訪中發現,淮河流域有些地方,五類或劣五類也是求之不得的水。它還有液體形態,除去這樣的水,哪裏去找像」水「的東西。」

五、更改水質評價標準的原因

為甚麼要更改水質評價標準?這是筆者思考了很長時間的問題。水質評價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用水的安全。更改水質評價標準,和這個目的實現沒有任何關係。比如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為等於25毫克/升,您把它歸之為四級水,還是把它歸之為三類水,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是25毫克/升,依然還是25毫克/升。用它作為飲用水水源對健康不利這個事實還是不能改變。

更改水質評價標準,是自己騙自己,政府騙百姓。更改水質評價標準,可以掩蓋生態環境、特別是水資源被破壞的事實,可以誇大環境治理的成果。比如王裡澳教授指出三峽工程對水質的破壞是嚴重的,他拿出了許多事實,但是在政府發表的數據中,三峽工程三峽水庫蓄水後的水質,和工程開工前的水質沒有甚麼變化,以前是二級、三級水質,現在是二類、三類水質。正如前面所述,現在的二類、三類水質,和以前二級、三級水質是不能相比的。但是,一般的老百姓,誰能知道其中的奧秘?您說這是「善意」的謊言也好,它是為了社會安定,為了不讓老百姓反對三峽工程。但是「善意」的謊言,畢竟是謊言,它不能掩蓋三峽工程破壞長江水質的事實。中國一些政治家大大低估了生態環境、水資源被破壞的嚴重後果。比如李鵬在1992年就提出要在五年之內治理好淮河污染的目標。2000年中國政府也曾宣佈淮河的水變清了。但是到了2005年卻不得不承認,經過十多年的治理,一共花了600億的投資,淮河的治污工程沒有取得成果。必須要看到,這十幾年來對水資源的破壞,我們的後代需要用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時間來治理。

原載「民主中國」(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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