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打擊濫發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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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訊】香港政府經考慮後,決定立即定出措施嚴厲打擊透過電腦、手機、傳真及短訊濫發宣傳訊息的製作者。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表示,明年一定把法案提交立法會議審議,並抓緊時間向多個團體諮詢意見。

港府昨日推出一系列打擊措施,包括研究立法並加強懲處濫發訊息的商戶,推廣反濫發訊息的技術,教育市民拒絕買相關的產品及服務,以及與業界制定共用的黑名單等。而立法重點是在打擊這類活動的同時,要讓電子促銷活動得以發展。

曾俊華說,固網營辦商去年收到3.6萬多宗濫發傳真的投訴,互聯網供應商協會也表示濫發的電郵佔全部電郵總數近60%,有個別營辦商所處理的濫發郵件,甚至高達全數的90%。它們非常贊成政府加強打擊濫發訊息的決定,認為有必要立法監管。

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主席莫兆華說,互聯網供應商每年都會用7、8千萬元處理垃圾郵件,他估計本港每年因為垃圾郵件而損失的生產力高達60億元,期望立法後濫發電郵的情況可以改善。但對於港府建議成立共用的黑名單,他說,要各個供應商同時更新名單在技術上有困難。

曾俊華表示會在未來幾個月諮詢業界,定出共同接受的法例大綱,然後草擬條文,希望明年可以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重技術教育 簽多邊備忘錄

他說,政府計劃推出名為「STEPS」的計劃,採取一籃子的方案打擊濫發訊息蔓延的問題。他又表示,濫發訊息是差不多影響全港市民的問題。

「STEPS」計劃即:

「S」代表法定措施。政府認為有需要立法規管濫發訊息的問題。這法例可防止本港成為濫發電郵者的安全避難所,並可加強本港與海外訂有相似法例的地區合作,共同調查和執行反濫發訊息的工作。

「T」代表技術解決方案。政府會與業界合辦研討會、會議及展覽,向所有使用者推廣反濫發訊息的技術方案。

「E」代表教育。宣傳濫發訊息的資訊,提高消費者的認識,並為他們提供正確及有用的資料。

「P」代表合作。政府會與業界組織合作,製備共用黑名單,並聯絡有關的政府部門,確保在編製和更新黑名單而共用資料時,能符合有關法例規定,例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在國際合作方面,工商及科技局短期內會簽署多國為合作打擊濫發訊息行動而製備的多邊諒解備忘錄。這份備忘錄有助加強亞太區內各簽署國及地區的合作,在不同層面打擊濫發訊息的問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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