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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號公報影響投資人不宜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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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六日電)有關35號公報實施對投資人影響,業界、投資機構及會計師界有不同的解讀。企業界認為35號公報就財務面而言,雖會造成損益表獲利的減少,然而減損並不會造成現金流出,故實質影響不大;就營運面而言,資產減損並不會對公司的生產及營運有影響,建議投資人不應過度解讀其對股價的影響。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民國93年7 月公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5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由於將於94年度第 1季季報開始適用,在市場預期的效應下,近來對台北股市產生極大的影響。

投信基金經理人則指出,35號公報雖會造成淨值或損益的影響,其影響純屬短期效應,就長期而言,公司以往隱藏於資產負債表的潛在損失,將在未來獲得釐清,公司的價值可更合理的評估,對資本市場應屬短空長多。對於會計師而言,由於35號公報適用的資產項目,其價值之評定均屬專業的範籌,對查核人員將造成相當大的挑戰,目前資產鑑價制度尚未健全,專業鑑價人員更是嚴重不足,許多無形資產價值之評定將使會計師無所適從,因此其實質減損可能無適切的被評估。

另外使用價值之評定牽涉到未來年度之現金流量,在產業變化快速的狀況,以往單一年度之財務預測發生更新的情形即已經常發生, 5年度現金流量之預估談何容易,因此會計師即有可能必須被迫接受客戶所做的評估,此舉則將可能因為35號公報之適用,造成公司管理者有操縱損益的空間。就短期影響而言,由於去年度已有多位會計師因簽證不實等原因遭到嚴重處分,會計師未來勢必更加嚴格控管客戶風險,因此會計師憂心忡忡表示,第一季季報恐將再掀地雷風暴,投資人應更加審慎。

35號公報主要影響的會計科目,主要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投資。至於其他資產科目,例如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金融資產、在建工程及應收帳款,因其評價必須依其他公報處理,並不適用35號公報。

35號公報適用之期間為94會計年度之季報半報及年報,但公司可以選擇提前適用,因此今年第一季季報上市櫃公司必需開始依據35號公報,評估是否需認列資產減損。

在各項資產中,除商譽必須按季評估外,其他科目則是在有資產減損之虞時才需評估,且商譽一旦認列減損,即無法在未來年度迴轉,商譽以外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後,如發現其價值回升,可認列回升利益。

會計師建議投資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向思考,檢視投資標的是否有認列資產減損之虞,第一,帳上有認列合併商譽者,第二,長期投資規模龐大且年年虧損者,第三,帳上有大量閒置固定資產者。

會計師指出,在各項評估指標中,以商譽發生減損的機會最高。其中尤以在景氣高峰進行購併之公司將首當其衝,例如國巨併購飛利浦台灣廠,日月光購併摩托羅拉新加坡廠及中壢廠,台積電購併德碁及世大,聯電購併聯嘉、聯誠及聯瑞,鴻海購併國碁、芬蘭墨西哥手機零組件廠等,其購併案之進行均在景氣高峰產能吃緊的時機,在景氣衰退時發生減損的機率將大增。此外,金融業也是購併案發生的大本營,因購併而產生的商譽也潛存資產減損的風險。

並非有購併之公司均會發生資產減損,但購併後營運績效不佳或產業景氣下滑之公司,發生資產減損損失的機率將大增。

此外,帳上長期投資眾多的公司,例如集團企業,工業銀行等轉投資公司眾多者,都是極可能產生資產減損損失,其中尤以轉投資公司從事技術進步快速產業,例如網路、光通訊、軟體、IC設計及生技等產業,由於新技術出現可能使舊技術之價值產生極大損失,一旦產業高峰經過或新技術出現,即可能產生長期投資價值減損。

無形資產當中,另一個可能發生減損且金額較大者為特許權。例如前幾年電信業者取得固網執照及3G執照,其投入金額均非常龐大,然其目前價值與當初取得成本極有可能發生減損損失,相關受影響之公司包括台哥大、中華電信、亞東集團、力霸集團及擁有相關投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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