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女失衡下的人口販賣猖獗

「新人奴時代」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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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特稿) 中國實行「一個孩子」政策下,男女比例嚴重失衡,大陸農村買兒賣女、買妻現象比比皆是,以致成了全球販賣人口的來源地和目的地。

踓然中國大陸法律一直嚴禁販賣人口,但由於當地實行「一個孩子」政策,在重男輕女觀念及男女比例嚴重失衡情況下,大陸農村買兒賣女和買妻現象比比皆是,以致販賣婦女和兒童的現象日益嚴重。目前大陸不僅是全球販賣人口的來源地,也是販賣人口目的地。

人販子集團化轉手牟取暴利

中國販賣人口由來已久,自從八十年代中國對外開放以來,農村販賣婦女及兒童現象日趨增長。根據中國官方公布的破案數字,從二○○一年到二○○三年共有四萬二千多名婦女及兒童被拐賣。

這些被拐賣的婦女,不是被強迫為娼,就是嫁給鄉下低收入農民作妻子。至於被拐賣的兒童,多數被賣給一些無法生育孩子或因計畫生育只能生一個孩子的家庭。也有許多兒童被賣給人家,以偷竊、行乞及當小販來賺錢。

目前中國被販賣的婦女和兒童主要來自南方或西南部,譬如雲南、河南、湖南及湖北等省的貧困山區,他們主要被賣到北方或東北以及沿海較發達的城市,部分婦女更被賣到海外包括台灣、香港及澳門,從事賣淫行業。

隨著中國販賣人口現象日益猖獗,人販子已形成「一條龍」的集團化經營模式。據了解,目前中國販賣兒童有三個環節:第一個環節是居住在農村的一道販子,以誘拐、哄騙等方式,花三百至一千元人民幣在農家買一些孩子來,然後以過千元價格轉賣給居住在城市的二道販子。第二個環節是二道販子將兒童以高出一倍價格賣給三道販子。第三個環節是三道販子將兒童送出省外,再以高價販賣給最後買主。

至於販賣兒童價格,一個男童收購價是八百至一千元人民幣,女童是三百至五百元人民幣。經過三道販子轉手後,一個男童賣給最後買主時,價格漲至一萬八千至兩萬元人民幣,女童為一千至一千五百元人民幣。

農村男女失衡人販行業興旺

專家指出,中國販賣婦女及兒童現象日益嚴重,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現在農村的年輕女性多數離鄉到外地打工,導致農村男女人口比例嚴重失衡,許多在家鄉討不到老婆的男人,只有花錢去買妻子。二是中國社會道德淪喪,許多人販子藉由販賣婦女及兒童來牟取暴利。

三是中國賣淫行業興旺,造成婦女被拐賣主要原因。四是中國實行一個孩子政策,在重男輕女觀念下,許多農民為傳宗接代及增添勞動力,不得不買兒賣女,以致許多女孩一生下來就被拋棄與出售的現象比比皆是。

根據聯合國的婦女受暴力問題報告指出,中國一些農村,有三成至九成的婚姻是建築在人口販賣的基礎上。由於農民買一個被拐來的女人做老婆,要比明媒正娶的代價便宜得多,助長販賣婦女的市場需求。

根據中國官方資料,許多被強迫賣為人妻的婦女即使獲得「解放」,但因她們多半已有孩子,加上害怕遭受丈夫家人的暴力對待,最終忍受著心靈創傷,繼續跟孩子和丈夫生活在一起。

外來女子賣淫或迫嫁作農婦

目前中國不僅是被販賣人口的來源地,也是目的地。近年國際人販子集團將緬甸、寮國、北韓、越南和俄羅斯的一些婦女賣到中國從事賣淫行業,或被強迫嫁給農村男子為妻。

為嚴懲販賣人口犯罪行為,中國有關法律已將販賣婦女及兒童的最高刑法定為死刑,並曾公開處決一些人販子,以收阻嚇之效。然而,現時許多中國民眾的法制意識薄弱,誤以為只要花錢買來的人口,就沒有觸犯法律,以致販賣人口現象屢禁不止。

為此,有專家建議中國當局應加強對民眾的法制宣傳教育,讓民眾真正知曉拐賣、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和兒童的行為,以及嚴重阻礙解救被拐賣的婦女和兒童的行為都是犯罪,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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