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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體當商品? 廣東人規避火葬購屍混充

2005-03-26 15: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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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電)廣東省規定屍體必須火葬,土葬者均予重罰。由於有些當地人不願火化過世親人,竟興起從廣西購入屍體混充親屬屍體送到火葬場火化,然後再把真正往生親人非法土葬。最近內幕爆發,六名涉嫌掩護賣屍的廣西官員遭到逮捕。

廣州信息時報報導,欽州市公安局月前依據檢舉,在高速公路截查一輛可疑貨車,打開車廂赫見橫七豎八地堆放十具屍體,隨車人員無法提出書面證明合法運輸,經盤查得知,這些屍體是從欽州的殯儀館「收購」,準備運回廣東頂替火化。

廣東不法者勾結廣西官員販屍案因而爆發。廣東警方調查,廣東屍販勾結廣西欽州市殯儀館及民政局官員,把逾百具屍體由廣西運到廣東,賣給當地不願火化親人遺體的親屬,頂替死者火葬。

嫌犯周某等人供稱,「仲介屍體」工作從去年八月開始,主要是到廣西欽州殯儀館以每具屍體三百元人民幣買回廣東,然後再以一千至一千五百元不等的價格賣出獲取「利差」,有時一具屍體甚至可賣得數萬元。

案件被揭發後,欽州警方又再深入追查,近日以涉嫌盜竊、侮辱屍體罪,逮捕涉案的欽州市民政局和市殯葬管理所六名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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