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当商品? 广东人规避火葬购尸混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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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电)广东省规定尸体必须火葬,土葬者均予重罚。由于有些当地人不愿火化过世亲人,竟兴起从广西购入尸体混充亲属尸体送到火葬场火化,然后再把真正往生亲人非法土葬。最近内幕爆发,六名涉嫌掩护卖尸的广西官员遭到逮捕。

广州信息时报报导,钦州市公安局月前依据检举,在高速公路截查一辆可疑货车,打开车厢赫见横七竖八地堆放十具尸体,随车人员无法提出书面证明合法运输,经盘查得知,这些尸体是从钦州的殡仪馆“收购”,准备运回广东顶替火化。

广东不法者勾结广西官员贩尸案因而爆发。广东警方调查,广东尸贩勾结广西钦州市殡仪馆及民政局官员,把逾百具尸体由广西运到广东,卖给当地不愿火化亲人遗体的亲属,顶替死者火葬。

嫌犯周某等人供称,“中介尸体”工作从去年八月开始,主要是到广西钦州殡仪馆以每具尸体三百元人民币买回广东,然后再以一千至一千五百元不等的价格卖出获取“利差”,有时一具尸体甚至可卖得数万元。

案件被揭发后,钦州警方又再深入追查,近日以涉嫌盗窃、侮辱尸体罪,逮捕涉案的钦州市民政局和市殡葬管理所六名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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