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三家被告索賠15萬 羽泉開打首個“盜版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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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訊】(據中華網3月29日報導)曾在今年3月初首發演唱會專輯發佈會上請來“包公”聲討盜版的羽•泉組合,終於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昨天,羽•泉在朝陽法院法庭上向三家被告單位提出15萬元的索賠。
  
  昨天,在法庭上,北京海銘律師事務所的高重陽律師為羽•泉出庭訴訟。他說,去年8月,他們在北京燕豐商場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分店,採用公證方式,買到“羽•泉精選開往春天的地鐵”1套,內裝兩張光碟,收錄了羽•泉作詞、作曲並演唱的22首歌曲。他們調查得知該光碟由浙江華虹光電有限公司生產,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發行。
  
  高重陽說,羽•泉創作並演唱的《最美》、《冷酷到底》、《深呼吸》等歌曲,收錄在其授權出版的專輯中。羽•泉這些歌曲享有複製權、發行權、表演者權等。三被告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上述作品,對羽•泉已構成侵權。他們認為被告製作了1萬套侵權光碟,根據每套15元計算,不僅要求被告停止侵權、道歉,還需賠償經濟損失15萬多元。
  
  浙江華虹公司代理人在法庭上叫屈。他說,羽•泉創作歌曲是職務行為,他倆沒權打官司。其次,他們有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委託書才敢複製涉案光碟,數量只有4000多套,是加工承攬行為,而不是著作權意義上的複製,因此並不侵權。即使有,給羽•泉造成的經濟損失也沒那麼多,一張光碟毛利0.9元,4000套8000張,他們的贏利只有7200元。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雖沒到庭,但他們在答辯狀中否認向浙江華虹公司委託複製光碟,自己沒有責任。
  
  法庭將羽•泉律師提交的涉案光碟當庭播放。浙江華虹律師聽完歌兒後,忽然說歌曲不是羽•泉唱的,希望法院進行鑒定。羽•泉律師說,不管是誰唱的,都侵犯了羽•泉的表演者權利。
  
  昨日,此案沒有當庭宣判,不過雙方都有意和解。
  
  羽•泉的代理律師還告訴本報記者,這是羽•泉組合自成立以來開打的第一個打擊盜版官司。今後他們將在北京、天津等地陸續將盜版製作者、發行者、銷售者推上法庭,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北京娛樂信報 作者: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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