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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楊儒門胞弟︰哥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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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楊國文╱台北報導〕台灣白米炸彈犯楊儒門到底是主動投案,還是在弟弟楊東才的檢舉下落網?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傳喚楊東才出庭作證,但楊東才當庭大翻供並爆料,說他在警方偵訊時的筆錄內容,很多說詞都是楊儒門事前教的,並不實在;至於他在警訊時有多種筆錄版本,楊東才卻說,那統統不算,以昨天的為準。

有關楊儒門表示,要將五十萬的檢舉獎金捐慈善機構,楊東才說,哥哥曾說要把五十萬獎金給他,他並向法官表示,哥哥喜歡作善事,不代表弟弟也愛作善事,語畢,旁聽民眾笑聲連連。

患有腦性麻痺的楊東才,昨在庭上作證時,不時回頭看坐在他後方的哥哥,他在接受檢察官及律師針對警訊筆錄內容進行詰問時,數次吐舌頭表示「是我哥教我這樣說的」,還問「這樣說應該不會被打吧」。

依警訊筆錄記載,楊東才是因看到電視上播出的炸彈犯影像,很像是哥哥楊儒門,才載哥哥去警局,並提出檢舉;但楊東才昨天當庭翻供,表示這是楊儒門教他說的,自己當天根本沒有看電視。楊東才表示,去年11月廿5日,哥哥楊儒門叫他開車,兩兄弟一同在北部地區玩,楊儒門並在淡水丟棄一部電腦印表機,傍晚,哥哥突然說:「電視上播出那個類似炸彈客的人就是我」,要楊東才載他去警局投案,且說有五十萬檢舉獎金。

楊東才說,他反問「真的還是假的?」還向哥哥表示報假案會被打,楊儒門說:「不會被打,是真是假去了就知道」,他遂在楊儒門的帶領下,開車到台北市的中正一分局,途中,楊儒門還向楊東才說,就這樣去投案會很無聊,「要和警察玩一下」。

限制通信 揚言絕食抗議

楊東才指出,當晚他抵達警局後,先走進去向警方檢舉,楊儒門坐在車上,但因等不到警察抓他,也下車走進警局。對於楊東才的說法,楊儒門都表示「沒有意見」,但對於看守所限制他不得與三等親以外者通信,楊儒門則當庭向法官抗議,認為自己人權已受損,將絕食抗議;法官則勸楊儒門以身體為重,並會將他的意見轉達給看守所。

法務部表示,楊儒門不能接見三等親以外人士及通信,是依法辦理,監所對所有人犯、被告一視同仁,若楊儒門有「特別理由」,可依規定向看守所申請,而依規定,「特別理由」是以有接見及通信必要,而又無妨害監獄紀律者為限,所長有行政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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