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蓬溪縣高升鄉退耕還林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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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長樂采訪報導)近日記者收到一份來自四川省遂宁市蓬溪縣高升鄉原林業員鄧永固的來信,反映該地區實行退耕還林中當地領導存在為騙取國家林業補助款而虛報數字并對知情人員進行打擊報复的事情。為此記者采訪了已被停職下崗的當事人鄧永固先生。

986 畝地冒充1000 畝騙取國家補助款

記者:為什么要退耕還林?國家不是規定農田耕田不可以种樹造林嗎?

鄧永固:我們這里是坡地,不是肥沃的土地,所以种樹是比較适宜的。政府搞退耕還林也沒有錯,比較實際,而且國家是有政策補貼的,退耕后每畝土地給農民補貼230元。

記者:你們鄉退了多少畝地?具體經過是怎樣的?

鄧永固告訴記者:2003 年蓬溪縣下達了 1000 畝退耕還林任務給高升鄉,經鄉党委、政府安排,縣林業局規划,任務分配到了5個村,然后由村、社組織填寫退耕還林登記表。

我在 2003 年 10 月調來工作后,向高升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鄭源泉請示要求對照農業承包合同隊存本計稅面積核實村上所填的退耕還林登記表,鄭源泉卻以麻煩為由拒絕了我的請求,村、社所填寫的登記表准确性無法得到驗證。

在秋、冬季植樹造林后,農業服務中心組織對這5個村的退耕還林情況進行了兩次檢查,每個人負責檢查1個村的1-2個社,并在檢查表上作上反映地塊退耕還林情況的記號。經檢查,按村報上來的退耕還林面積只有右,為了應付縣下達 1000 畝的任務,鄭源泉就決定做1套應付上級的假檢查表,原來的檢查表留在農業服務中心,由他掌握。

在 2004 年4月1日,農業服務中心7個人都在辦公室抄寫檢查表,將 986 畝的面積擴充到 1000 畝,并上交縣林業局。 后經查實實際面積為982.2畝,差17.8畝的面積按國家每畝每年230元的補助,鄭源泉每年就可以非法獲利4094元,8年時間就可以獲利3万多元。

林糧間作、虛報面積弄虛作假中飽私囊

在原檢查表中就有違反規定的面積存在:蓮枝村修廟占了几分地,也要納入退耕還林范圍,并且報的面積達2畝;西寺村原來退耕還林只有3個社,鄭源泉卻授意村上報上來6個社,添加了4、6、8社。我在檢查中發現是�12.74畝。上述假面積在上報的檢查表中都分配到了別的社、別的人頭上,如西寺村9社某人某塊土面積為 0.8 畝,被改成了 1 畝,這些不存在的面積被加到真正退耕戶頭上了,所以上報縣的檢查表根本反映不出這些問題,并且這些都是沒有經過縣林業局規划設計的。雖然我極力反對這种造假行為,但鄭獨斷專行的行為我也無法阻止。

我在檢查中發現天渠村退耕地內有大片農作物,也就是林糧間作,大約在 70 畝左右。我就要求該村支部書記汪光平組織社員將農作物鏟除,汪光平卻說讓退耕戶每畝給多少錢給我,讓他們把這季作物保留在退耕地內直到收割。農民收割糧食全都不复存在了。然后全村很多社員都認為退耕還林是假的,下一季又繼續种植農作物了。有部分社員要求种植桃樹和核桃,鄭就向這些社員收取了核桃 2.50 元/株,桃樹 1.00 元/株的果苗款,全鄉共發放核桃苗 3935 株,桃樹苗 23132 株,共計收果苗款 32969.50 元,這些款項被鄭据為己有。 在林業局來調查后,鄭將這些款項“及時”的入了賬,并向縣林業局上繳了2500元,就算了結。

官官相互林業員講事實因言獲罪

在高升鄉退耕還林存在諸多問題的情況下,3 月 11 日,縣林業局李央到高升鄉驗收退耕還林工程,我將上述情況向他作了反映,后又多次向林業局反映了情況,但并沒有人來管,不得已在 7 月 7 日以書面形式向林業局作了匯報。

當時鄭私自叫任隆糧站填寫了糧食供應證,并在上面寫上我的名字,以什么依据填寫糧食供應證的呢?我不得而知。在沒有与退耕農戶簽訂退耕還林合同的情況下,鄭在 3 月 17 日私定讓糧食部門供糧,由于許多退耕戶沒有拿到退耕還林補助糧食,就到鄉政府來鬧,我才知道已經在供糧了。

4月7日晚,我在鄭源泉的辦公室,當著鄉党委副書記王靜、財政所長鄧杰和鄭源泉的面,向鄉長王洪光反映了鄭源泉弄虛作假,造假檢查表上交的情況,王鄉長讓我去更正,我卻因為所有資料在鄭手中,我拿不到,于是我又組織農業服務中心所有人用這一套表到退耕還林的這几個村去檢查了一遍,并作上了記號,原來的第一套檢查表被他藏了起來。

在明知高升鄉退耕還林存在不實的情況下,鄉党委書記雎正權開會卻說完全是真實的,并威脅說干部會上威脅說“如果誰向檢查人員反映情況,將會受到“重處”,所有在家的鄉干部當晚就在辦公室填寫退耕還林合同書,直到第二天凌晨兩點,然后又拿到各村去找退耕農戶簽字。還林生活補助費兩万元,鄭領到后一直未發。

林業局調查村干會計做假帳掩蓋

終于縣林業局紀檢組長張杰于 8 月 9 日帶著林業局四名工程師到高升來核實上述情況。經核實,發現高升鄉的退耕還林檢查表面積誤差達几十畝,并且合同与檢查表不符。西寺村 4 、 6 社個別地塊是在 6 月份 栽了少量柏木,因天干而死了,大部分都沒有栽樹,而領糧食卻是在 3 月份。天渠村除收了种油菜的社員每畝 70 元錢的事之外,還以种植矮稈作物(如黃豆)每畝 20 元,高稈作物 (如玉米)每畝 50 元收了農戶的所謂罰款;相鄰的門子埡村矮稈作物收了每畝 30元。這些所謂的罰款都是鄭在發放給退耕戶的每畝 20 元的生活補助費中扣除的,還收了所謂的歷欠款,并且他收了錢后又不出具收据。在知道縣林業局來調查后,正在成都出差的鄭源泉 8 月 9 日連夜從成都赶回來,當天晚上叫天渠村的會計汪永康到他的辦公室,連夜開罰款和歷欠收据直到第二天零辰5 點。

8 月 9 日下午林業局調查人員到天渠村調查時,村干部堅持說鄭收了錢沒有出具收据,第二天又繼續到天渠村調查時,村會計汪永康卻奇跡般的拿出了收据。

高升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鄭源泉自任“現金保管員”,所有收支、賬目都由他一人掌管,會計、出納形同虛設。

鄉党委書記雎正權行賄不成遷怒

8 月 11 日下午調查結束后,在任隆“雄鷹”旅館,鄭當著武裝部長彭武漢、水利員楊天志、旅館老板和我的面向調查人員送 800 元的辛苦費,但被調查人員拒絕。直到 8 月 14 日鄭才叫農業服務中心的楊天志去發放其他几個村的退耕還林補助。 查實鄭非法侵占退耕還林農戶利益4万余元。在 8 月 12 日晚召開的鄉干部會上,鄉党委書記雎正權不點名的批評我揭露這些真相,并威脅說要叫我走。縣林業局在8月份調查結束,并作出了調查結論,認定我反映的問題全部屬實,然而卻并不按規定移交有關部門處理。鄉党委書記雎正權更是气焰囂張的對我進行威脅,最后停止我的工作。

上网揭發惹怒蓬溪縣政府

直到我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接下來就是所謂的“整改”,還是由鄭源泉私自操作,將侵占的農戶利益“及時”的進行了“入賬”,就不存在個人貪污,變成了為農業服務中心創收!又另編造了一套退耕還林表冊,對所侵占的農戶利益進行了部分的在按照有關信訪法規向上級反映高升鄉退耕還林腐敗事件反而受到打擊報复后,我意識到再向上級反映將毫無作用,只有通過新聞界曝光才能解決問題。

有新聞媒體將我在网上揭發此事轉告了蓬溪縣政府。3月1日,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舒兆康帶領紀委副書記、監察局長朱發沛,人事局長胡華,紀委干部馮目准到高升鄉找我座談,并告知我所揭發的全都是事實。3月9日人事局長胡華安排我座談,示意將我調离高升鄉,我出于人身安全考慮,只得向人事局遞交了調動申請,但我仍然向他表示,希望此事能得到糾正和依法查處。

捕風捉影栽贓陷害

3月15日,市紀委何勤和市林業局副局長顧韻聲与我座談,同樣告訴我,我檢舉揭發的情況全部屬實。還告訴我縣紀委對于鄉党委書記雎正權對我的停職處理在2月23日已出了蓬紀發2005(03)號文件,文件中說我“未完成向農民征收公路集資款任務”等,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我對這种捕風捉影,栽贓陷害的作法予以否認,并提出反駁。何勤繼續說縣紀委的查處是依法查處的,并說縣林業局的調查結論報告是國家一級机密,不可能給我看,更不可能向社會公開,也不回复我。還說我的信訪給他們增加了麻煩,不管向上面哪級反映,最終都是批轉到他們處理,明确告訴我不准再向上級反映了,顧韻聲也附和他的說法。對于這种不依法行政,和稀泥的做法,我表示憤慨,不得不怀疑有關人員在此事當中有舞弊行為。

記者:請問您被停職后目前情況如何?

鄧永固告訴記者他只有30歲,在2004年12月28日被停止工作后,目前每個月只發給他400多元的生活費用。上班時是700多元。他認為這樣做是不合理的。是明顯的打擊報复行為。現在我主要是在要工資,他們欠我工資一万多元,我要到工資后就辭職。我的居住受到監視,有人偷听我屋里的聲音,所以只能小聲說話。

高升鄉退耕還林腐敗事件已多次向省長信箱和省紀委反映,卻都是批轉遂宁市查處,但整個案件已牽涉遂宁市紀委和蓬溪縣紀委。我作為一個林業干部,堅持原則,為維護人民群眾利益被鄉党委書記雎正權于2004年12月28日宣布停止林業工作至今,都未能得到糾正。高升鄉農業服務中心賬務混亂,大筆公款去向不明。
中共蓬溪縣紀委通報

根据川紀發(2001)30號《關于違反退耕還林、還草工程政策規定的党紀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四條之規定,鄭源泉的行為已构成貪污,且違反其中多項,卻只是得個党內嚴重警告處分! 從中共蓬溪縣紀委通報中看有人在有意替鄭源泉開脫罪責,將他的違法事實掩蓋,向村干部頭上推,這种腐敗作法令人拍案!

我希望您能將此事在多家新聞媒體發表,現在四川省遂宁市太腐敗了,無人能遏制這种腐敗局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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