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高升乡退耕还林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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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长乐采访报导)近日记者收到一份来自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高升乡原林业员邓永固的来信,反映该地区实行退耕还林中当地领导存在为骗取国家林业补助款而虚报数字并对知情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事情。为此记者采访了已被停职下岗的当事人邓永固先生。

986 亩地冒充1000 亩骗取国家补助款

记者:为什么要退耕还林?国家不是规定农田耕田不可以种树造林吗?

邓永固:我们这里是坡地,不是肥沃的土地,所以种树是比较适宜的。政府搞退耕还林也没有错,比较实际,而且国家是有政策补贴的,退耕后每亩土地给农民补贴230元。

记者:你们乡退了多少亩地?具体经过是怎样的?

邓永固告诉记者:2003 年蓬溪县下达了 1000 亩退耕还林任务给高升乡,经乡党委、政府安排,县林业局规划,任务分配到了5个村,然后由村、社组织填写退耕还林登记表。

我在 2003 年 10 月调来工作后,向高升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郑源泉请示要求对照农业承包合同队存本计税面积核实村上所填的退耕还林登记表,郑源泉却以麻烦为由拒绝了我的请求,村、社所填写的登记表准确性无法得到验证。

在秋、冬季植树造林后,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对这5个村的退耕还林情况进行了两次检查,每个人负责检查1个村的1-2个社,并在检查表上作上反映地块退耕还林情况的记号。经检查,按村报上来的退耕还林面积只有右,为了应付县下达 1000 亩的任务,郑源泉就决定做1套应付上级的假检查表,原来的检查表留在农业服务中心,由他掌握。

在 2004 年4月1日,农业服务中心7个人都在办公室抄写检查表,将 986 亩的面积扩充到 1000 亩,并上交县林业局。 后经查实实际面积为982.2亩,差17.8亩的面积按国家每亩每年230元的补助,郑源泉每年就可以非法获利4094元,8年时间就可以获利3万多元。

林粮间作、虚报面积弄虚作假中饱私囊

在原检查表中就有违反规定的面积存在:莲枝村修庙占了几分地,也要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并且报的面积达2亩;西寺村原来退耕还林只有3个社,郑源泉却授意村上报上来6个社,添加了4、6、8社。我在检查中发现是�12.74亩。上述假面积在上报的检查表中都分配到了别的社、别的人头上,如西寺村9社某人某块土面积为 0.8 亩,被改成了 1 亩,这些不存在的面积被加到真正退耕户头上了,所以上报县的检查表根本反映不出这些问题,并且这些都是没有经过县林业局规划设计的。虽然我极力反对这种造假行为,但郑独断专行的行为我也无法阻止。

我在检查中发现天渠村退耕地内有大片农作物,也就是林粮间作,大约在 70 亩左右。我就要求该村支部书记汪光平组织社员将农作物铲除,汪光平却说让退耕户每亩给多少钱给我,让他们把这季作物保留在退耕地内直到收割。农民收割粮食全都不复存在了。然后全村很多社员都认为退耕还林是假的,下一季又继续种植农作物了。有部分社员要求种植桃树和核桃,郑就向这些社员收取了核桃 2.50 元/株,桃树 1.00 元/株的果苗款,全乡共发放核桃苗 3935 株,桃树苗 23132 株,共计收果苗款 32969.50 元,这些款项被郑据为己有。 在林业局来调查后,郑将这些款项“及时”的入了账,并向县林业局上缴了2500元,就算了结。

官官相互林业员讲事实因言获罪

在高升乡退耕还林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3 月 11 日,县林业局李央到高升乡验收退耕还林工程,我将上述情况向他作了反映,后又多次向林业局反映了情况,但并没有人来管,不得已在 7 月 7 日以书面形式向林业局作了汇报。

当时郑私自叫任隆粮站填写了粮食供应证,并在上面写上我的名字,以什么依据填写粮食供应证的呢?我不得而知。在没有与退耕农户签订退耕还林合同的情况下,郑在 3 月 17 日私定让粮食部门供粮,由于许多退耕户没有拿到退耕还林补助粮食,就到乡政府来闹,我才知道已经在供粮了。

4月7日晚,我在郑源泉的办公室,当着乡党委副书记王静、财政所长邓杰和郑源泉的面,向乡长王洪光反映了郑源泉弄虚作假,造假检查表上交的情况,王乡长让我去更正,我却因为所有资料在郑手中,我拿不到,于是我又组织农业服务中心所有人用这一套表到退耕还林的这几个村去检查了一遍,并作上了记号,原来的第一套检查表被他藏了起来。

在明知高升乡退耕还林存在不实的情况下,乡党委书记雎正权开会却说完全是真实的,并威胁说干部会上威胁说“如果谁向检查人员反映情况,将会受到“重处”,所有在家的乡干部当晚就在办公室填写退耕还林合同书,直到第二天凌晨两点,然后又拿到各村去找退耕农户签字。还林生活补助费两万元,郑领到后一直未发。

林业局调查村干会计做假账掩盖

终于县林业局纪检组长张杰于 8 月 9 日带着林业局四名工程师到高升来核实上述情况。经核实,发现高升乡的退耕还林检查表面积误差达几十亩,并且合同与检查表不符。西寺村 4 、 6 社个别地块是在 6 月份 栽了少量柏木,因天干而死了,大部分都没有栽树,而领粮食却是在 3 月份。天渠村除收了种油菜的社员每亩 70 元钱的事之外,还以种植矮秆作物(如黄豆)每亩 20 元,高秆作物 (如玉米)每亩 50 元收了农户的所谓罚款;相邻的门子垭村矮秆作物收了每亩 30元。这些所谓的罚款都是郑在发放给退耕户的每亩 20 元的生活补助费中扣除的,还收了所谓的历欠款,并且他收了钱后又不出具收据。在知道县林业局来调查后,正在成都出差的郑源泉 8 月 9 日连夜从成都赶回来,当天晚上叫天渠村的会计汪永康到他的办公室,连夜开罚款和历欠收据直到第二天零辰5 点。

8 月 9 日下午林业局调查人员到天渠村调查时,村干部坚持说郑收了钱没有出具收据,第二天又继续到天渠村调查时,村会计汪永康却奇迹般的拿出了收据。

高升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郑源泉自任“现金保管员”,所有收支、账目都由他一人掌管,会计、出纳形同虚设。

乡党委书记雎正权行贿不成迁怒

8 月 11 日下午调查结束后,在任隆“雄鹰”旅馆,郑当着武装部长彭武汉、水利员杨天志、旅馆老板和我的面向调查人员送 800 元的辛苦费,但被调查人员拒绝。直到 8 月 14 日郑才叫农业服务中心的杨天志去发放其他几个村的退耕还林补助。 查实郑非法侵占退耕还林农户利益4万余元。在 8 月 12 日晚召开的乡干部会上,乡党委书记雎正权不点名的批评我揭露这些真相,并威胁说要叫我走。县林业局在8月份调查结束,并作出了调查结论,认定我反映的问题全部属实,然而却并不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乡党委书记雎正权更是气焰嚣张的对我进行威胁,最后停止我的工作。

上网揭发惹怒蓬溪县政府

直到我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接下来就是所谓的“整改”,还是由郑源泉私自操作,将侵占的农户利益“及时”的进行了“入账”,就不存在个人贪污,变成了为农业服务中心创收!又另编造了一套退耕还林表册,对所侵占的农户利益进行了部分的在按照有关信访法规向上级反映高升乡退耕还林腐败事件反而受到打击报复后,我意识到再向上级反映将毫无作用,只有通过新闻界曝光才能解决问题。

有新闻媒体将我在网上揭发此事转告了蓬溪县政府。3月1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兆康带领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朱发沛,人事局长胡华,纪委干部冯目准到高升乡找我座谈,并告知我所揭发的全都是事实。3月9日人事局长胡华安排我座谈,示意将我调离高升乡,我出于人身安全考虑,只得向人事局递交了调动申请,但我仍然向他表示,希望此事能得到纠正和依法查处。

捕风捉影栽赃陷害

3月15日,市纪委何勤和市林业局副局长顾韵声与我座谈,同样告诉我,我检举揭发的情况全部属实。还告诉我县纪委对于乡党委书记雎正权对我的停职处理在2月23日已出了蓬纪发2005(03)号文件,文件中说我“未完成向农民征收公路集资款任务”等,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我对这种捕风捉影,栽赃陷害的作法予以否认,并提出反驳。何勤继续说县纪委的查处是依法查处的,并说县林业局的调查结论报告是国家一级机密,不可能给我看,更不可能向社会公开,也不回复我。还说我的信访给他们增加了麻烦,不管向上面哪级反映,最终都是批转到他们处理,明确告诉我不准再向上级反映了,顾韵声也附和他的说法。对于这种不依法行政,和稀泥的做法,我表示愤慨,不得不怀疑有关人员在此事当中有舞弊行为。

记者:请问您被停职后目前情况如何?

邓永固告诉记者他只有30岁,在2004年12月28日被停止工作后,目前每个月只发给他400多元的生活费用。上班时是700多元。他认为这样做是不合理的。是明显的打击报复行为。现在我主要是在要工资,他们欠我工资一万多元,我要到工资后就辞职。我的居住受到监视,有人偷听我屋里的声音,所以只能小声说话。

高升乡退耕还林腐败事件已多次向省长信箱和省纪委反映,却都是批转遂宁市查处,但整个案件已牵涉遂宁市纪委和蓬溪县纪委。我作为一个林业干部,坚持原则,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被乡党委书记雎正权于2004年12月28日宣布停止林业工作至今,都未能得到纠正。高升乡农业服务中心账务混乱,大笔公款去向不明。
中共蓬溪县纪委通报

根据川纪发(2001)30号《关于违反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政策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郑源泉的行为已构成贪污,且违反其中多项,却只是得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中共蓬溪县纪委通报中看有人在有意替郑源泉开脱罪责,将他的违法事实掩盖,向村干部头上推,这种腐败作法令人拍案!

我希望您能将此事在多家新闻媒体发表,现在四川省遂宁市太腐败了,无人能遏制这种腐败局势。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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