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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議會提案擬放寬拖車執法底線

2005-04-23 01:0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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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石具紐約報導)2002年10月,紐約市停車違規罰款從$55元上漲到$105。之後在2003年11月,紐約州政府所征收的附加罰款又從$5上調到$15。這樣一來使得如平行停車,在非停車處、人行道、公共汽車站、消火栓等地方停車者的違規罰款一下漲到$115。

目前紐約市還規定,當累計停車罰款超過$230,並超過90天踰期不付,市府就有權將車拖走。而在罰款額漲到$105以前,最嚴重的停車罰款是$55,所以車主只有在累計五張此類罰單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被拖車。

因此,2004年雖然紐約市停車罰單總量減少了17萬張,但被拖車次卻上漲了近一萬六千次。當車被拖走後,車主要償付$150的拖車費,$70的手續費,再加5%的附加費。也就是在$230罰單的基礎上還要額外交$242,這還不算每天$20的停車費。

針對這種不公平的現象,市議員迪蘭向議會上交了312提案,建議把拖車限額從$230上調到$350。4月21日在市議會大樓舉行了該提案第一次聽證會。迪蘭表示,罰款額成倍上漲,而拖車底線不漲,這對紐約市民是不公平的。他說,在經過第二次聽證之後,市議會將投票表決。如果通過,市長將簽署生效。在一切順利的前提下,大約需要六個星期。

紐約市財政局助理局長山姆米勒也出席了聽證會,並表示了對該提案的支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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