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北京再次釋法未有引起巨大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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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訊】(亞洲時報記者林綺慧4月27日撰文)香港—大約兩年前,中國中央政府欲香港人按基本法規定,訂立國家安全條例,結果香港有五十萬人上街,不少人對此記憶猶新。今天(4月27日),中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通過釋法草案,確定補選行政長官任期,但社會上卻未有太大反響。這兩件都被視為甚具爭議的事件,但為甚麼兩者最後的結局不太一樣?

在香港民主派反對和國際社會表示關注下,人大常委會27日以154票一致通過釋法草案,就《基本法》第53條釋法,說明補選行政長官任期兩年,即原任特首董建華剩下的餘下任期。這是香港回歸中國7年多以來,就《基本法》進行第3次釋法。

在前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的構思下,香港被允許實行跟中國國內不一樣的政治體制,香港擁有「高度自治」的權利。不過,在關於「一國兩制」的綱領性文件《香港基本法》中,卻給予了中國人大常委可以對《基本法》作出最後解釋的權力。國際社會在評價「一國兩制」的實施時,一般都加以肯定,但對中國中央政府的「釋法」以及香港訂立嚴苛的國家安全條例的行為,不少批評者都毫不客氣地直斥中國政府的「不是」。

中國中央政府第一次使用「釋法」權力是在1999年6月28日。因為《基本法》訂明所有港人子女都可以擁有居港權。結果,在九七年後大批港人在國內所生子女都要求立即來港定居,香港特區擔心大批新移民湧到,社區設施有不勝負荷之危機。結果,中國中央決定「幫香港一把」,就基本法相關的第22條、24條作出說明,規定中國內地子女到香港前必須在內地申請。

大約一年前,香港就政制問題出現爭議,有人要求加快香港民主步伐,結果中國中央擔心香港失控,立即作出釋法決定。人大常委會2004年4月6日決定,再次對基本法進行釋法。這次釋法規定,香港若要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需先由行政長官向人大提交報告,再由人大常委會確定。

這兩次釋法,對香港和國際社會,都產生了一定的衝擊。人權組織香港人權監察曾就有關問題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反映,英國外交部關於「一國兩制」實施的報告,也對此表示關注。甚至美國國務院,也曾表達了類似立場。

除了釋法以外,香港特區政府在2003年計劃訂立國家安全條例,也遭不少香港民眾和國際社會批評。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中其中一條訂明:警司可以無法院批文下進行搜查。這種建議招來新聞團體和人權組織極大的不滿,就連商界也曾客氣地對建議表達了保留的態度。結果,在2003年7月1日香港回歸紀念日,香港有五十萬人上街,成為自1989年以來最大規模的抗議活動。

不過,經過多次釋法後,釋法對香港社會的震撼力似乎越來越少。這次釋法的反對壓力,主要是來自法律界和民主派,他們認為釋法損害一國兩制和香港法治,社會大眾反對釋法聲音較少。與2003年50萬人上街反對香港政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相比,這次釋法來自民間的阻力明顯較少,商界亦普遍支持釋法。

「泛民主派」團體,四十五條關注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曾以「慢火煮蛙」來形容這個現象:青蛙(香港人)放在冷水中再慢慢加溫,讓它習慣了溫度,至被主人(中國中央政府)煮熟了它自己也未察覺。

也有分析認為,這次釋法遇到的阻力不算大,或與前行政長官董建華離任有關。董建華的領導能力一向備受質疑,但隨著他的辭職,不少民眾對特區政府的不滿已減少,加上現時社會大眾與香港署理行政長官曾蔭權仍處於蜜月期,所以這次釋法未有太大反對的聲音。

不過,這次釋法的震撼力雖然不大,但不表示其負面影響不存在。根據香港大學民意網站調查,曾蔭權的最新支持度輕微下跌。在4月18至21日進行的調查中,曾蔭權的支持度有68.3,在一星期內下跌3.5分,這是否跟他主動要求中國中央政府釋法,讓一些香港民眾不滿,至今仍是不少人談論的焦點。

反對釋法的香港法律界認為,根據普通法,法律其中一個重要原則,是條文清晰,公眾可以從條文字面理解,一般不會翻查不同草擬文本作比較,不用推敲立法原意。釋法這行為,正好跟普通法的精神相惇。因此,他們認為:釋法長遠會損害「一國兩制」的實施,也損害中國政府的國際形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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