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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加墨等國返美的公民需出示護照

2005-04-07 07:5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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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中文部2005年4月6日華盛頓報導)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星期二公布的新規則,從2008年開始,數百萬從加拿大、墨西哥和加勒比海國家返回美國的美國公民,需要出示美國護照。這項新政策用於防範恐怖分子利用相對寬鬆的北美洲旅遊政策。不過這同時也意味著那些沒有護照的美國公民必須拿到護照後才能往返於美國和相鄰的國家。

這項新規則還要求墨西哥公民和加拿大公民進入美國的時候要出示護照或其它官方文件。目前從墨西哥和加拿大返回美國的美國公民一般只需要出示駕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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