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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生保健法修正案 墮胎應有六天思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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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二十三日電)為避免輕率墮胎,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岱樺今天表示,她已提案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九條」條文,規定在墮胎前,至少應有六天的思考期,同時不允許因胎兒性別而選擇墮胎,並將力推在立法院過關。

林岱樺(高雄縣)、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桃園縣)、無黨籍立委張麗善(雲林縣)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共同支持力推「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順利通過,並邀宗教、社會團體與會。

林岱樺指出,比較瑞典與比利時兩國,瑞典沒有墮胎思考期的規定,而比利時規定墮胎必須有六天思考期,因此減少百分之六十的墮胎比例;依據衛生署的調查研究,超過百分之八十的民眾贊成思考期,甚至多數民眾支持七天的思考期。

楊麗環說,近年來出生率降低,未來人口結構將嚴重失衡,台灣每年有二十到三十萬墮胎人次,若墮胎前規定六天足夠的思考期,根據歐洲國家的經驗,台灣每年應可挽救至少十到十五萬個胎兒的寶貴生命,提高出生率。

楊麗環也說,墮胎婦女歷經危險的墮胎手術,以及墮胎後的嚴重後遺症,包過精神憂鬱等,孕婦應有充分的思考時間,面對懷孕所產生的個人或家庭困難,利用社會資源提供的養育補助及協助認養的方式來協助。

另外,楊麗環表示,為減少母親與家庭養兒育女的負擔,參考法國相關規定,她也提案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七條」,為生產婦女爭取家庭補助及育幼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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