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與學生團體推動修法使教師不得體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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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六日電)人本教育基金會最新調查發現國中小學生近三分之二曾遭教師體罰,今天宣佈將持續監督各級政府落實零體罰、推動修法建立一個不打小孩的國家,台北市家長協會指公立學校教師體罰學童屬公訴罪,呼籲教師切莫以身試法,教育部則重申禁止體罰的教育政策。

中學生「學生權利促進會」則聲明指出,對台北市教師會日前發佈民調指七成六教師與六成四家長不支持零體罰,且八成三教師與七成家長認為目前教師體罰學生情況不嚴重,感到無法認同,並重申學生才是教育的主體,體罰這種侵害學生的行為不應該排除學生的感受,更不能用這種方法來合理化體罰行為。

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包崇敏說,體罰方式有些如叫學生脫褲子甚至會嚴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這種教師應以不適任教師處理。

針對孩子的犯錯,教師應以專業和輔導來糾正並替代體罰,如果教師違反這樣的規定,就是侵權行為,教育行政主管應介入處理,家長也可以提出訴訟,透過司法討回公道,協會也將組律師團協助家長對教師體罰學生案提出申訴事宜。

包崇敏指出,協會累積接獲近七百件校園體罰申訴案,心情非常沈重,想問為什麼體罰沒有辦法在校園根絕?台北市一年就仍有七、八十所校園仍有體罰,讓孩子心裡恐懼、家長心痛,協會希望呼籲教師思考如何尊重孩子人格的健全發展,就不可以羞辱、懲罰性的方式管教孩子,更不能口口聲聲說管就是教,應該以愛的教育管教孩子。

人本基金會建議教育部應把「不得體罰學生」納入「教師聘約準則」,以使各縣市「教師聘約」發揮規範作用,教育部應將校園體罰或不當管教列入校安通報並定期追蹤處理結果與公告。

人本建議教育部應要求所有師資培育機構開設專門課程,教授「符合人權理念的管教方法」,並納為教師在職進修必修課程、學生實習必要內容和師培機構評鑑指標,並把「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學生」納入教育基本法,儘速修正教師法,使不符教育專業要求的不適任教師退出校園。(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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