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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蠻牛案首開求償協調會 保力達拒絕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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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十七日電)蠻牛案嫌犯落網後,台中市政府消保官劉鎮誠今天召集被害人及廠商代表針對賠償問題進行第一次協調,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協調後,販售產品的超商代表表達願意賠償,但金額需由公司高層討論決定,而製造商保力達公司則認為案發時已發給慰問金,不需再擔負賠償責任。

毒蠻牛案造成四人中毒,其中一人死亡,劉鎮誠是根據被害人趙世芳、何漢森六日提出的消費申訴召集第一次協調會,趙世芳、何漢森本人親自到場,保力達公司、富群OK便利商店各派三名代表出席,連同趙世芳的先生及主持協調的劉鎮誠共有十人,在廠商要求下以秘密會議方式進行。

劉鎮誠指出,趙世芳與何漢森雖然中毒的情況不同,但是都有神經受損的後遺症,經常晚上睡不著覺,尤其是趙世芳至今仍聲音沙啞,她要求廠商賠償三百萬元的身體與精神損失;何漢森則求償一百萬元。但是兩家廠商的代表都沒有同意被害人提出的要求,其中富群公司說願意賠償,但是金額多少還要由公司高層討論,二十日答覆,保力達公司代表則認為公司沒有責任。

劉鎮誠表示,保力達公司代表在協調會中聲明有毒蠻牛非該公司的產品,是下游的便利商店通路的問題,毒蠻牛是被歹徒放的,屬於「別人的產品」,且在事發後已經給二名被害人五萬元與二萬元不等的慰問金,公司沒有責任再支付任何賠償。

劉鎮誠不滿的說,他與兩名被害人聽到保力達公司這種說法後都非常不以為然,被害人也質疑保力達公司難道不需負道義責任嗎?

劉鎮誠認為,被害人是因為愛用蠻牛才會誤飲中毒,毒當然不是保力達公司放的,但多少還是要負起一些道義上的責任才對,何況保力達公司案發後還刊登廣告說要負責,為何實際上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他將擇期再舉行第二次的協調會,希望屆時會有具體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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