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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可辛解釋商業法則 裴勇俊一部戲就拿走三千萬

2005-06-20 11:4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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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0日訊】(據中華網6月20日報導)昨日14時,現代歌舞愛情片《如果-愛》的新聞發佈會在上海舉行,由於發佈會星光太少,記者們的話題多數圍繞著導演陳可辛。

  談到幾位主演在劇中的表現時,陳可辛說:“金城武是根據他個人的感覺來演繹這個角色的;周迅原本就是非常適合演繹這類文藝片的;張學友就是演我”。

  對於陸川等導演在電影節論壇上大肆抨擊明星制,號稱非明星不用的陳可辛對此解釋說:“我第一次拍戲就是用大明星,假如明星喜歡這個角色是會自動降價的。好導演不會用太貴的明星。”

  陳可辛又談到了演員分成的問題:“裴勇俊拍過我一個朋友的戲,他的片酬是不到100萬美元,加上票房分成,他一共拿走了400多萬美元(約3000多萬人民幣)。但就是因為電影中有他,片子在日本就賣了700萬美元,我覺得這是非常合理的,這就是所謂的商業法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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