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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狂犬病 犬貓輸入檢疫施行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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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三日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今天表示,犬貓輸入檢疫新規定將自 6月6日起實施,自狂犬病疫區輸入的犬貓如果要在6月6日以後入境,須在輸出前至少180天驗血,並取得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在每毫升0.5國際單位以上的檢測報告;如果違反規定,犬貓將遭退運或隔離180天。

  狂犬病是人畜共通傳染病,死亡率高達百分之百,由於近年來國際間狂犬病疫情不斷,防檢局 2月18日公告修正「犬貓輸入檢疫作業辦法」,自6月6日起施行新檢疫措施,加強國外輸入犬貓檢疫。

新規定要求自狂犬病疫區輸入的犬貓應在輸出前180天至2年內採血,經防檢局指定的國際認證實驗室檢測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須達每毫升0.5國際單位以上,以符合國際標準。

  防檢局並指出,這次「犬貓輸入檢疫作業辦法」修正,同時規定自狂犬病疫區輸入犬貓的狂犬病疫苗注射應符合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規定、申請進口同意文件的時間由原訂起運 2週前延長為起運30天前、輸入犬貓應植入晶片、輸入後追蹤檢疫時間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

  防檢局表示,台灣自民國50年以後未再發生狂犬病,是狂犬病非疫國之一;為防範狂犬病入侵台灣,呼籲民眾攜帶犬貓出入境時遵守相關規定,也不要走私動物,更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動物及其產品。

  防檢局說,民眾如果對犬貓入出境有疑問,可向防檢局、防檢局新竹分局或高雄分局洽詢;同時呼籲民眾檢舉走私,檢舉專線電話為0800039131,檢舉信箱為台北郵政5-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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