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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林志玲成代言首罰可能性低

2005-06-30 17:1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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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三十日電)日前媒體報導名模林志玲為唐安麒代言瘦身廣告,並在購物頻道上陳述使用效果,可能成為首位被罰的代言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余朝權今天表示,薦證廣告規範還在審查階段,有決議後才會發生效力,林志玲成為代言人第一個受罰的可能性低。

媒體報導唐安麒槓上公平會,余朝權鄭重表示,公平會並未被任何一位相關人員槓上;媒體指出,林志玲將成為首位被罰的代言人,余朝權也說,未有此事。

他說,過去也有藝人代言引起社會爭議,但這未必代表就會受罰。

余朝權指出,產業界、學者對於薦證廣告規範反應熱烈,甚至歐美商會代表也都提供意見。但目前在彙整意見階段,公平會委員會審酌國內業界情況,正在審酌當中,對於規範,委員們會字斟句酌。

余朝權表示,薦證廣告規範通過並公布後也會有宣導期,再加上也要有人檢舉才立案,因此,林志玲成為首位被罰的可能性低。

他強調,公平會會注意林志玲代言事件,但未盯上特定人士,這星期較重要關切的是菜價上漲問題,希望這一兩個星期內價格可回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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