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贊成法院裁決政府可削減公僕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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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十三日電)對於香港終審法院今天裁定香港政府在公務員減薪官司中勝訴,香港學者及政黨普遍認為,這項裁決對政府財政有正面影響,相信政府與公務員就減薪的爭議告一段落,但政府與公務員互信關係會受到影響。

國際信貸評級機構惠譽國際表示,終審法院裁決香港政府在公務員減薪訴訟中勝訴,對港府財政有正面影響。惠譽認為,港府不須要償還近一百億港元給公務員,同時又掃除要求中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不明朗因素。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指出,終審法院所用的論據,主要以技術及法律觀點出發,並沒有政治因素考慮。他相信,判決肯定了政府有權透過立法,改變公務員薪酬及服務條件,但並不代表政府日後再利用立法減薪。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系教授張炳良表示,這次政府減薪上訴獲訴,但不代表政府日後可隨意改動公務員薪酬及福利,必須要顧及公務員感受及社會意見。但由於公務員薪酬已回復至一九九七年水平,即使日後進行的薪酬水平調查顯示,公務員薪酬與巿場有距離,也不會再減薪。

他說,經過連串官司及公務員體系改革後,政府與公務員互信關係已受影響,日後政府要推行改革,必須容許公務員有更大參與。

另外,香港三大政黨也普遍贊成終審法院這項裁決。

民主建港聯盟副主席譚耀宗表示,尊重終審法院對公務員減薪案的裁決,相信判決可平息政府與公務員之間的爭議。

民主黨公務員事務發言人張文光表示,這項裁決讓政府在財政上「鬆一口氣」,希望當局在經濟好轉下,在明年推行減稅建議,讓社會各階層受惠。

自由黨主席田北俊表示,對終審法院的判決結果,感到高興,證明立法會當時通過減薪的法例,符合「基本法」。他又認為,這項裁決,可使政府節省近一百億港元的補償,可使政府在處理扶貧問題上,有更大空間調配財務資源。

終審法院五位法官今天一致裁定,港府透過立法削減公務員薪酬的決定,並沒有違反「基本法」的一百條及一百零三條,即「公務員僱用條件並沒有低於回歸之前的標準」,法院認為政府減薪是合法的,因此裁定政府在公務員減薪案司法覆核中勝訴。

港府為了減少財政赤字,首先透過立法削減公務員薪酬,分別在去年一月及今年一月各減薪百分之三。其後,政府又推出「○三三」減薪方案,即在二○○三年凍薪,○四及○五年每年減薪百分之三,但有關決定遭到公務員團體反對,他們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高院原訟庭在今年二月裁定政府提出的減薪方案違反「基本法」。由於政府不服裁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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