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為宣示破案決心,國防部兩年前大手筆提供一億元獎金,鼓勵提供線索協助偵破拉法葉軍艦佣金案,但據確知,國防部上週已悄悄取消這項檢舉獎金制度,史無前例的一億元檢舉獎金也因此宣告無疾而終。
此外,軍方在一億元檢舉獎金規定中,同時訂有「建請總統特赦提供線索的污點證人」規定,這項規定也隨著國防部廢止一億元獎金,同步廢止。
由於這項決定來得突兀,國防部及海軍相關官員對於記者詢問時都噤若寒蟬,還說:「千萬不要提到獎金取消的事」,以免讓社會各界產生「政治聯想」,認為軍方不想辦案破案。
據了解,國防部在九十二年7月9日訂定「獎勵檢舉拉法葉艦採購佣金案實施要點」,明定獎金額度為一億元,但也規定實施期間為「要點生效日起兩年內」;至於為什麼訂出兩年期限,國防部官員說,這是希望藉由高額獎金,能夠鼓勵知道內情人士提供線索,而且是可以在「短時間內」破案,才罕見訂出「兩年」期限。
相關人士說,這兩年來,根本沒收到任何具體線索,連國防部配合一億元獎金設立的「審核委員會」及作業規定,也毫無用武之地,形同虛設,可以說「一切都凍在那裡」,毫無進度。海軍高層官員說,國防部比誰都還想破案,不是不辦,「只是苦無線索,要怎麼辦?」 況且高檢他們也還有在動。
記者詢問,如果目前有人願意提供線索,並且進而破案,屆時還有獎金嗎?額度還有多少?官員對此說:回歸正常體系,依據政府現有的檢舉貪瀆獎金制度發放,「不過,額度真的差很多」。
他指出,依據現行法務部「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檢舉獎金最高為六百萬元,與原本的一億元額度相較,相差九千四百萬元。
行政院另設有針對特定對象的「獎勵提供線索緝獲重大案件通緝犯實施要點」,每案的最高獎金為一千萬元,政院核定的對象包括拉法葉艦佣金案重要關係人汪傳浦在內,但其重點是「提供線索,致緝獲重大案件通緝犯歸案」。
消息人士說,一億元檢舉獎金是前國防部長湯曜明在九十二年3月間提議,當時由於國內要求偵破拉法葉艦佣金案聲浪高漲,政府高層也頻對國防部施壓,湯曜明因此主動提出將檢舉獎金拉高到史無前例的一億元額度,藉此提高民眾提供線索的誘因。
親近湯曜明的人士說,為了一億元檢舉獎金,國防部與當時的游內閣還發生不快。湯曜明當時是希望由行政院支出這筆經費,也建議可由政院第二預備金支付,但當時行政院認為政院已經沒有太多存糧,要求國防部自行籌措財源,在國防部與行政院拔河情形下,直到九十二年7月,國防部才正式訂出「獎勵檢舉拉法葉艦採購佣金案實施要點」,但在要點的最後一項,仍模糊交代經費來源為:「由國防部陳報行政院核定以相關經費支應」。
知悉內情的軍方官員說,由於欠缺明確的經費來源,國防部內部擔心「一旦真的破案了,錢從那裡來?」這兩年也讓主管業務官員忐忑難安。
記者羅添斌╱特稿
食品大多有保存期限,這是希望民眾能在保有美食最佳風味之前品嚐,以免浪費,但是破案檢舉獎金竟然也有「保存期限」,逾期自動廢止,還是頭一回聽到。
國防部為了偵破拉法葉艦佣金案,破天荒的提供高達一億元的檢舉獎金,當時成為全民關切、轟動社會的話題,認為在天價獎金的誘使下,可以讓熟知內情的人士勇於提供線索,進一步讓佣金弊案偵破,這也是國防部的原始用心。
但國防部很奇怪的在獎金相關規定中訂出兩年期限的特殊條款,令人不禁起疑,難道國防部偵破拉法葉艦佣金案的熱忱,只有短短的兩年而已,還是風潮已過,國防部自知難以破案,所以乾脆取消獎金。
雖然軍方人士稱,是因為苦無民眾提供線索,根本無著力點所致,不得不將檢舉獎金取消,但這項說詞經由公開檢視,卻顯得信服力嚴重不足。因為欠缺了這項誘因,民眾可說是連提供線索的動力都失去,更別指望可能涉入此案的人士主動轉為污點證人,指證弊案中的不法份子。
尹案及衍生的拉法葉艦採購佣金案,至今已有十餘年,陳總統曾經公開喊出不惜動搖國本,也要偵破弊案,藉此宣示政府辦案決心,讓民眾原本流失的信心,一度重新凝聚,但顯然陳總統重大宣示的「保存期限」只有兩年,國防部取消這項檢舉獎金制度,將會使得三軍統帥的宣示面臨民眾質疑,讓軍方的形象處理淪為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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