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子:鄭貽春 強善才是好樣的!

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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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訊】據悉鄭貽春案7月21日上午9時在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據鄭貽春弟弟鄭曉春電話告知,此次開庭,鄭貽春大義凜然,否認所有指控,並強烈譴責營口公安局、檢察院誘供的無恥行徑。唐子禁不住拍掌:鄭貽春,這才是好樣的,強善才是你的魅力所在。

唐子認識鄭貽春是通過鄭的網文。我閱讀過《如何走出王朝循環的歷史誤區》、《中國憲政體制改革綱要》、《政治強奸犯江澤民》、《共產黨必然滅亡》、《只有資本主義,才能救中國》、《對中共犯罪集團起訴書》、《確立人權、掙脫專制和強權的奴役》、《思想、言論和行動自由是人不可剝奪的權利》、《清算社會法西斯主義、建立完善的人權保障體系》、《公民社會宣言》、《反對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暴政》、《公共知識份子的使命》、《掩飾毛澤東罪惡的鄧小平》、《對黃金高事件的偉光正方針》、《嚴重擾民的中共》、《五十五年共產統治,何功之有?》、《建設一個健康的社會環境》、《自欺欺人的中共》、《〈九評〉及其征文活動功德無量》,等等。這些文章,光看題目就知道作者是怎樣的敢言、強善,求真求得中共惱羞成怒。

鄭貽春是一位近似法輪功修煉者的強善者:與人為善但決不放棄真理追求和人權堅守,講仁守禮更講義講智守信,告別了東郭先生或好好先生的弱善傳統。閱讀鄭貽春的網文,不僅帶給唐子閱讀過程中的從頭到腳的暢快,更帶出唐子一直壓在心底的話語。唐子有話要說,不吐不快,所以拾起了鄭貽春被迫擱下的筆。

《九評》問世,是一下扒光了中共的衣服,讓人們上上下下、前前後後都看透徹了。中共再也穿不住衣服了,無奈而裸。之前,鄭貽春其實也給出中共“大淫婦”一個個淫邪部位的裸露。但欲知中共整體的邪惡,讀者卻還是要去拼盤。中共短褲被鄭貽春脫下時,還能戴上“乳罩” 騙人。可以說,《九評》作者是認真研讀鄭的主要文章後,遵循神旨,把中共邪靈的拼盤拼出來給了世人。由此可見,中共抓鄭貽春並想辦成重案是必然,倒是鄭貽春弱善未盡而心存僥幸。

所以當鄭貽春在今春4月26日被中共邪黨庭審時,竟然淚流滿面地認罪,的確出乎唐子的意料。但事後得悉中共布設“給台階、面子放人”的圈套(你的案子不大,上面准備從寬處理,你隨時可以出獄,只要承認與海外機構的聯系,需要你配合一下),得知鄭的家人因弱善而影響到了鄭貽春(為身體自由而犧牲精神榮譽),我惟有一聲歎息:全是弱善惹的禍——東郭先生再次企望與狼友善相處。唐子好納悶:在中國,為什麼一個堅持正義和真理的人,家人都會來勸他瘦胳膊不擰大腿,而不是呼喊中國和國際社會多伸出幾只胳膊來擰這一腳牛屎的腿?

“如果我被捕,媽媽,請你不要為我而哭泣,請你不要為我而悲傷。我不想讓你難過,我不想讓你哭泣。我想,你應該為我感到驕傲,你也一定為我感到自豪。因為,你的兒子並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你和對不起任何人的缺德事,更談不上犯有任何莫名其妙的和子虛烏有的顛覆罪!要說顛覆……我得實事求是地承認……我的顛覆,只是想把流氓顛覆成不流氓,只是想把野蠻顛覆成文明,只是想把無恥顛覆成害躁,只是想把腐敗顛覆成廉潔,只是想把禁錮顛覆成自由,只是想把極權顛覆成民主,只是想把密室政治的骯髒、狹小與黑暗顛覆成共和國廣場的寬闊、爽朗與亮堂。”——這段文字,鄭貽春把獻身真理和正義的結局和自我訴求寫得明明白白,可是兩個弟弟卻以遠遠不夠哥哥的智力企望中共能夠網開一面。

為了怕母親傷心(其實母親早就傷心了)勸自己親愛的哥哥對邪惡的中共妥協,以認罪的姿態給邪惡的中共面子和台階。結果呢?結果卻是——檢察院竟然把公安方誘導鄭貽春得到的口供材料和竊聽鄭貽春與大紀元編輯的電話錄音記錄作為呈堂證供。所幸這次鄭貽春的家人沒有再被中共耍弄。當公訴方以《刑法》106條“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的罪名對鄭貽春起訴後,鄭的兩個弟弟終於放棄對哥哥施以親情壓力,說:“你根據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作所為、所言所行,如果認為自己有罪,就作有罪的態度承認;如果你認為自己無罪,就作無罪的坦誠,我們不再干涉這個事了。”

弱善的家人退位,於是唐子便在第二次庭審上看到了一個文如其人的鄭貽春:“如果我鄭貽春有罪,那也就是因為我的文章有罪。文章是由文字組成的,也就是說,鄭貽春是因為他的文字而進監獄,那這就是‘文字獄……文章犯罪也就是思想犯罪,那麼一般的常識性告訴我們,思想怎麼能犯罪呢?”、“共產黨的機關報從1942年開始到1948年,一直刊登一些文章,批評和批判當時的國民黨政府獨裁、不民主、不自由,還號召向西方式的尤其是美國式的民主學習。你看,我實際上一直是按照共產黨在幾十年前的主張那麼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公民有言論和出版自由,按照憲法來看,我是合法的,無罪……根據中國政府於1998年簽訂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每一個簽約國的公民都應該享有充分表達的權利和自由。根據這些情況來看,我鄭貽春何罪之有呢?”鄭貽春一強善,唐子便歡欣:中共除了耍流氓和玩邪,再沒得完的了。跟著鄭貽春的翻供,律師也做了強力辯護:鄭貽春的文章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鄭貽春的文章發表後到現在,中國的政權並沒有因此被顛覆或有被顛覆危險;“金盾工程“使絕大多數大陸網友無法閱讀鄭貽春的文章,煽動對像根本不存在,如何構成“煽動顛覆”罪?營口市公安機關先把一個人打成犯罪,然後再找材料,這不是回到了文化大革命那個時候?

營口當局第二次審理鄭貽春案子,非常膽怯和恐慌——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說是公開審理,實際上只允許鄭貽春的兩個弟弟旁聽;鄭貽春自辯過程中,庭審記錄員絕大多數時間並不記錄,而其它人說話時,她都記錄;美國《時代周刊》記者曲衛女士聞訊從大連趕去但被拒絕旁聽,並且於大連機場被有關部門扣留5、6個小時詳細盤問;庭審勝負一看便明,但審判長卻宣布:“改日再宣判” 。

鄭貽春這一案子,從中共的邪教本質和流氓本性上看,庭審前景非常黯淡。所以鄭貽春弟弟鄭曉春對法律沒有信心,庭審之後立馬去西藏祈求神佛。無疑,無神論的國度,退黨沒有達到一定的量,依然魔鬼主宰中國人選擇的受奴役的命運。

但是,唐子一點也不悲觀:鄭貽春,強善才是好樣的!主張民主自由和人權的人士,只要勇於站出來為鄭貽春吶喊,中共重判鄭貽春之日即是中共垮台之時。

騎毛驢看唱本,走著瞧吧!千萬莫為中共行將垮台而鼓噪。不是鄭貽春犯了“騸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個罪根本不成立),成立的是鄭貽春在《對中共犯罪集團起訴書》中給中共的罪名:強奸、恐怖、欺詐、腐敗,等等。

當然,從不妥協的中共庭審雖然落下風,但其背後的撒但邪靈仍會一意孤行。既然“文革”中毛澤東連親密戰友劉少奇都會被污蔑為“大叛徒、大內奸、大工賊”而迫害致死,今天重判鄭貽春十五年以上又算得上什麼呢?但是,天亡中共,中共任何倒行逆施都只在自掘墳墓。因此,人民只要退黨,就可終結中共統治。

如今街頭巷尾撿破爛的老頭都知道:思想犯、政治犯坐牢不是恥辱是榮耀。

馬騎被人馴,弱善被黨騎,強善者無敵。

鄭貽春,強善才是好樣的,唐子向你致敬!(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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