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院對尋求庇護者簽證作出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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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訊】 (大紀元記者石華編譯)據澳新社報道,澳大利亞聯邦法院近日就來澳尋求庇護人士的簽證問題,作出了一項裁決,即澳聯邦政府只有在能夠證明尋求庇護者在自己的原住國生活不會有危險的情況下,才能將其送回原住國。

有消息說,法院的這一裁決意味著,目前正面臨被驅逐出境的1,000多名尋求庇護者,或許可以留在澳大利亞了。專理難民申請事務的律師David Manne也說,儘管他對是項裁決可能會影響大量其他個案的說法表示質疑,但數百名目前正在申請永久性簽證的人士,可能會由於這項裁決而有希望留在澳州。

據悉,以前持有臨時保護簽證的人士,在其三年的簽證到期時,要想繼續留在澳大利亞,就必須證明他們仍然具有難民身份。但根據此次聯邦法院的裁決,這些人士再也不用自己找證據證明自己的難民身份了。布里斯本的移民律師Bruce Henry說,現在持臨時保護簽證的人士,有權要求移民部重新審理他們的個案。而移民部如果仍要驅逐這些人士,就必須提出證據,證明這些人士回到其原住國後是安全的。這是因為,聯邦法院在裁決中將提出證據的責任從尋求庇護者方面轉移到聯邦政府方面。

聯邦反對黨領袖比茲利認為,聯邦法院的這一裁決進一步證明了政府把移民法規搞得亂七八糟。

近日另一有關尋求庇護者的消息是,聯邦政府宣佈,在本週末之前,最後42名留在拘留中心的兒童將會被送至社區,開始他們新的生活。這就意味著,到本週末時,拘留中心中將不再有兒童。這些兒童離開拘留中心後,將由澳洲紅十字會以及其他一些接受移民部資助的非政府組織來照顧。但他們仍須通過匯報機制與移民部保持聯繫。

據報道,移民部長萬斯彤(Vanstone)曾對媒體說過,由於移民部採取了較寬鬆的措施,更多的非法移民將會設法來澳。但在最近的談話中,萬斯彤卻否決了自己的這一說法。她同時強調指出:「雖然我們在處理被拘留者的家庭問題上採取了更為靈活的措施,但政府在邊境控制問題上的堅定立場並沒有改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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