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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上庭聆訊獲得厚待 手机照片盜錄案開審

2005-07-03 11:1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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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訊】(中華網7月3日報導)今年年初林志玲与言承旭穿著浴袍的合照曝光惹起一陣緋聞風波,事緣林志玲將手机送往維修時,手机內的照片被盜錄并轉售雜志刊登。

林志玲与經理人公司循法律追究,日前她在律師陪同下靜悄悄到台北地檢署上庭,這次是林志玲首次為刑事案上庭。

由于林志玲的知名度,在律師与官方的溝通下,她獲得破天荒的厚待低調處理聆訊。除了獲安排在較少人的第二辦公室開庭外,更選擇在下班后,晚上7時才聆訊,直至9時才离開地檢署。

這次提出控訴是因為林志玲的權利被侵害,故對媒體与偷賣照片的人提出妨害秘密、違反著作權法兩項控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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