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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上庭聆讯获得厚待 手机照片盗录案开审

2005-07-03 11:1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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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讯】(中华网7月3日报导)今年年初林志玲与言承旭穿着浴袍的合照曝光惹起一阵绯闻风波,事缘林志玲将手机送往维修时,手机内的照片被盗录并转售杂志刊登。

林志玲与经理人公司循法律追究,日前她在律师陪同下静悄悄到台北地检署上庭,这次是林志玲首次为刑事案上庭。

由于林志玲的知名度,在律师与官方的沟通下,她获得破天荒的厚待低调处理聆讯。除了获安排在较少人的第二办公室开庭外,更选择在下班后,晚上7时才聆讯,直至9时才离开地检署。

这次提出控诉是因为林志玲的权利被侵害,故对媒体与偷卖照片的人提出妨害秘密、违反著作权法两项控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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