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前副市長李信因收賄案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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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五日電)據報導,中國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對濟寧市原副市長李信收賄案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李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信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全部沒收,上繳國庫。

  據南方都市報今天報導,法院經審理查明一九九一年初至二零零四年四月,李信利用擔任濟寧市機械設計研究院院長、濟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濟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他先後收受、索取四十個單位或個人人民幣三百三十七萬餘元、美元八萬九千萬元、人民幣銀行卡三十萬元、購物卡四萬二千元以及手錶、項鍊等物品三件,共計折合人民幣四百五十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信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嚴重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龐大。公訴機關指控李信犯受賄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指控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李信認罪態度較好,具有坦白情節,且受賄所得的贓款、贓物已全部被追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李信,一九五四年二月生,山東濟寧人。去年七月下旬,李信被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逮捕。此前有媒體在報導中刊出過李信向一位女性舉報人下跪的照片,李信案的審理因此格外受到重視。

  據了解,去年初,由於被舉報,李信一下子被媒體和紀檢部門所關注,其後被有關部門實行「雙規」,之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此案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交濰坊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五月二十三日,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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