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7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二百三十﹕我已經可以申請入籍了﹐但前不久﹐因為和我先生在圖書館停車場發生爭執并互打﹐被報警。因為我英語不好﹐因此我被逮捕﹐但因為我身上也有傷痕﹐所以醫生也很奇怪為何我先生沒有同時被捕? 第二天我被保釋后﹐馬上請律師﹐我的案子即刻被dismiss了﹐現在正在申請court order 封存被捕紀錄。我想問的是﹐這個事情會不會影響我的入籍﹐我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解答﹕ 一點都不會影響你的入籍因為這個案子已經被法官Dismissed了。 Dismissed 俗稱法官將案子扔掉了。另外不影響入籍的是Dropped, 和 Acquittal。Dropped 是由起訴律師自願放棄了起訴﹔Acquittal 是經過審判由法官或陪審團判無罪釋放。
但是你有被逮捕的紀錄﹐你需要取得所有公證過的逮捕紀錄﹐起訴書及最後判決(Dismissed)的文件。移民局不考慮案底的封存。也就是說封存了的案子移民局仍要考慮﹐所以你還是要取得以上所提到的公證過的文件。
大紀元首發,轉載請注明大紀元(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