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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成曾志偉老婆 “寶媽”:我從不后悔嫁給他

2005-08-12 15:4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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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2日訊】(中華網8月12日報導)當年,18歲的王美華成了19歲的曾志偉的第一任妻子。生活在一起3年,共同孕育了3個孩子后,他們選擇了分手。据紅网——瀟湘晨報報道,昨天電話連線中的“寶媽”王美華依然肯定而深情地表示:“我從不后悔嫁給他。”

  因為曾志偉曾有過“要生一個足球隊的孩子”的想法,18歲的王美華結婚后便不再從事原來發展很好的歌手職業,而是專心在家相夫教子,生完第三個孩子時,她才21歲。但曾經的幸福夫妻,因為工作上的隔离,因為曾志偉那時候總認為“家總要回的,但外面不是總去的,朋友也是要交的”,甚至新婚階段都接連三天不回家,而和朋友在一起喝酒,兩人最終走到了婚姻的盡頭。但离婚后,兩人在處理雙方關系和儿女的教育方面都十分理智,從不在儿女面前說對方的坏話,而且依然是朋友。

  難怪3歲時父母就离婚了的曾寶儀,昨天也動情地說道:“我相信生我時,爸媽是相愛的。人生總是多變化,我們必須坦然面對。”
  
  說起現在的相處,王美華在電話那頭說道:“當年我們都太年輕,別人還在賺錢,我們已經是孩子的爸爸媽媽了。現在我發現,原來很多話做夫妻時不能說,但現在做家人時就可以說了。曾先生讓我學會了什么叫‘放下’,沒有他,就沒有我的現在。所以,我從沒后悔嫁給他。”(瞿穎華)(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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