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運人士網上批評政府被判5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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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王怡茹2005年8月2日香港報導)因為在互聯網上發表言論而被中國當局指控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前八九民運人士張林,星期二被安徽的一個法院判處5年徒刑。張林已經提出上訴。

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二早晨對張林的案件進行宣判,表示張林在因特網上發表文章,危害國家安全,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張林的妻子方草表示,張林星期二早上聽取公開宣判之後就提出上訴,並且已經開始進行準備。

*經常投書博訊網大紀元*

張林是安徽蚌埠人,經常在博訊網,大紀元等海外網站上發表批評中國政府的文章。他在今年1月29號被拘捕。檢察官以張林的部份作品為證據,對他提出起訴,但是張林否認這些指控。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在6月21號開庭審理張林的案件,7月28號做出判決。

張林的律師莫少平說,他的助理星期二早晨打電話給主審法官的時候,才得知張林被判有罪的消息。他認為法院的宣判違反了法律程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宣判前應該通知律師,但是我們確實沒有收到通知,這種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

莫少平對判決結果並不意外。他說,這類型的案件判刑一般在5年以下,包括5年。如果情節重大,刑期就增加為5年到15年。儘管張林案件的嚴重程度並不如其他類似的案件,但是他1989年曾經被判反革命罪,可能因此加重量刑。

莫少平說:“檢察院起訴張林的時候把他作為累犯,他過去曾經犯下反革命宣傳鼓動罪。這種罪是後來只要再犯罪都是累犯處理。僅僅就張林本來涉及指控的事情,他的嚴重程度可能比杜導彬還輕一點。作為辯護律師,我們認為這不應該構成犯罪。但是在中國目前的法制下出現了這樣的狀況。”

*張林從事民運三次入獄*

張林因為從事民運活動,曾經在1989年,1995年,1998年三次被捕入獄。莫少平指出,張林早就表示只要被判有罪,無論刑期多長,一定提出上訴。莫少平說:“我們經過慎重考慮,張林也同意這個觀點,就是這不是罪輕罪重的辯護,而是罪與非罪的辯護。”莫少平表示,他將在接到判決書之後,針對判決的內容擬定二審辯護詞。

儘管莫少平預料到了判決的結果,但是張林的妻子方草卻感到非常驚訝,更擔心未來和兩個女兒的生活問題。她說:“我們都認為是沒罪的,結果當頭一棒,我差點兒嚇暈了。真的,5年哪。現在上訴的錢還出得起,要是他真的坐牢,生活就很困難了。本來我是想寫一點文章的,但是家人和朋友都勸我不要,因為怕他們再把我抓進去。這真是個問題,真不知道怎麼辦。”

方草對上訴的結果也沒有信心。她說:“他有可能維持原判,這個可能性比較大。他也有可能駁回。但是一定要上訴,因為本來就沒有罪嘛。即使沒有希望,但要上訴。”

*張林案件考驗言論自由*

張林的律師莫少平強調,張林的案件不是事實認定的問題,而是法律適用的問題。控辯雙方都承認張林確實發表了被指控的文章,但是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和煽動顛覆國家罪的法律定義有很大的差異。因此二審的結果端賴於法官主觀的認定,和抗拒環境壓力的能力。

莫少平說:“我希望另一個法官的水平可能更高一點,能做出自己的正確判斷。有很多東西需要經過歷史的檢驗,需要歷史的眼光來看這個問題。這不能說是法官一個人的觀點,還有方方面面的影響。我以前曾經說過,中國並不是真正意義上司法獨立的國家。”

總部在紐約的中國人權和總部在巴黎的記者無國界組織都呼籲中國政府釋放張林。記者無國界組織估計,中國有60多人因為在互聯網上發表意見被拘捕,還有40多名記者被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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