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得意忘形的代價

吳樹枝
2005-09-27 24:2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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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內,接獲6張高速公路超速罰單,共罰款----壹萬捌千元,不得了,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耶。

人們生活水準提高後,驕車代步成為必然的交通工具,經濟許可者,都有能力購買驕車、休旅車。尤其台灣人們的勤奮務實,造就了華人歷史上從未有的經濟奇蹟,使得擁有驕車普及到中下階層。車種繁多,可說琳琅滿目,安全標準配備豐富,以滿足顧客的需要。

相對的,對不守規矩者,罰單也接個不停。尤其在高速公路上,110公里的時速也不覺很快的情況下,偶爾超過法定標準而渾然不知。有些嗜好高速快感者,罰單接到手發抖。

筆者有位朋友於某日南下,參加女兒高師大畢業典禮。想到女兒從小的點點滴滴,現在又從優秀的學校畢業,自然興奮的伴隨美妙的音樂旋律、哼著歌曲一路踩踏油門,愉悅的去參加畢業典禮。典禮完畢拍照留念後,載著女兒及大包小包的行李,高高興興的上高速公路回家。上班時還向同事滔滔不絕的說個不停,有關女兒的事情,大家也祝賀他,分享它的高興。

一個月後,接到高速公路超速的罰單,不多啦!6張而已,總共壹萬捌千元。當他在上班談到6 張罰款時,滿臉無奈,那苦笑!歪扭脖頸的哀嘆!讓人印象深刻。他錯把中山高當成二高,把二高的速度去開著中山高。這不就是一般人所謂的『得意忘形』最佳寫照嗎?所以奉勸駕駛朋友們,開車遵守交通規,不但守法、安全、愉快,是看緊荷包的不二法門唷!更何況『十次車禍九次』的名言,證明超速較容易肇禍的喔!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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