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錦華:台灣媒體改造的新希望

台大新聞所所長 張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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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訊】前兩天一位電視新聞的主管告訴我,最近他們已經儘量不再播出自殺新聞了,因為前一陣子倪敏然自殺然的炒作引起民間團體許多批評,所以最近較少在電視上看到自殺新聞,並不是因為自殺者減少,而是媒體的報導減少了。

也有分析指出,原本競爭激烈的新聞台,最近的用辭已有明顯收歛!例如,過去動不動就「驚傳」、「驚爆」、「踢爆」的新聞用詞,突然已淡化為「傳出」、「披露」、「檢舉」。

甚至,以往稱作「大陸新娘」或「外籍新娘」,現在某些台也注意到民間人權團體的抗議,而改成「大陸配偶」或「新移民女性」。此外,尚有其他的帶有歧視意含的字眼,如金髮碧眼的賣淫女子過去被叫「金絲貓」,現在則改稱「外籍應召女」;「強暴姦殺」改為「性侵害案件」;「大陸妹」改成「大陸女子」等等。

事實上,這一個月來的電視新聞,真的收歛了許多,媒體為什麼能夠在收視率之外,也注意到社會的責任了呢?這是怎麼做到的呢?

當然,主要是因為新聞局在最近的衛星頻道換照時「砍」了東森S台等7家業者,不予續發經營執照;同時並警告其他台:「依然有三個月觀察期」才能通過複審;並要求各新聞媒體應提出自律的做法。這些以往總是拿收視率當衣食父母的媒體,不得不在「複審」前低頭,出現了難得的遵守「法律」、實行「自律」、和尊重「他律」的情況。

新聞局的做法很強勢,甚至引發侵害新聞自由的嚴厲批評,但是竟然也得到民調結果多數的支持,這大概是因為電視新聞實在已經過份炒作膻色腥新聞,專業淪喪,民眾早已怨聲載道。不過,進一步促成電視台正視自律作法的,還有一個重要力量,那就是「公民團體」的監督。

而「公民」監督與以往「閱聽人」監督的理念差異,是在於「公民團體」更重視公共領域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由婦女團體、監督媒體組織、兒少、同志、環保、社區、原住民等超過六十個民間團體,在婦女團體呼籲下,快速的凝聚共識,從「人權」的角度,要求媒體尊重人權與公共領域的角色,同時也提出了一份具體的人權原則與改革訴求,要求電視新聞台主管與公民團體溝通、媒體自律、檢討節目並接受與公民團體的互動對話。

這是台灣最珍貴的民主深化行動,一方面公民團體積極的關懷以媒體為代表的公共領域,另一方面,截至目前為止,我們也看到了媒體的善意回應和自律自制。希望這不是三個月的罈曇花一現,在公民團體主動關懷媒體文化環境下,台灣的媒體生態結構已開啟良性轉化的契機。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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