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再頒嚴控網上新聞評論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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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亞微2005年9月26日華盛頓報導)中國政府近日頒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新規定,進一步加緊了對通過互聯網登載和發送時事信息的控制。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和信息產業部星期天聯合發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把新聞信息定義為時政類新聞信息,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導、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導、評論,而把互聯網信息服務規定為通過互聯網登載新聞信息、提供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和向公眾發送時政類通訊信息。

*安替:擴大監管範圍*

中國記者安替說,中國政府新出台的法規把新聞的定義擴大到評論和時政消息的發送兩方面。他說:

“第一在評論方面,它影響最多的是現在的商業網站,比如說搜狐,新浪和網易等,因為之前就有規定網站不能採集新聞,所以很多商業網站採取自己采編,因為評論不屬於新聞,沒有被禁止。新規定之後,明顯把這個地方也涵蓋了,所以以後網站也不能自主採集評論了,也需要轉載報紙上的,這是商業網站最大的變化。

“第二在消息發送領域,它會影響很多個人的電子雜誌和民間組織以電子郵件方式給人們發送的電子雜誌,這個必須要登記,才能成新聞服務商,而這種登記是很難的。”

*維權網負責人:踐踏言論權*

公民維權網負責人李健認為,這是迄今為止有關互聯網管理的最惡劣的法規。他說:

“它把所有的東西都變成一種新聞,除了新聞之外,它又把所有的東西都涵蓋在裡面,包括評論,也就是說我們說的每一個字,都要按照新聞處理。所有登載一個字、一個音的網站都要到在備案之前經過資格審查,這是對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權的嚴重踐踏。”

*陳永苗:封殺民間小網站*

民間網站憲政天道網曾經因存在敏感消息被中國當局關閉10次。該網站負責人陳永苗認為,新規定主要針對民間的小網站。

他說:“因為政府平常對大網站的監管是到位的,因此並不擔心它,主要是擔心小網站監管不到位,所以必須設立這麼一個上方寶劍,凡是小網站也好,轉載新聞也好都劃作審批的範圍之內,那麼你的活動的範圍就很小了,而且沒有審批就不能轉載,這就限制了轉載新聞的自由。”

另外,規定還列出互聯網信息服務單位登載、發送的新聞信息或提供的時政電子公告服務不得包含的內容一共11項,其中兩項新補充的規定把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以及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也列為不得包含的內容。

*威嚇互聯網服務商及用戶*

國際人權組織中國人權的研究員貝克利(Nicolas Becquelin)指出,中國政府出台的新規定旨在威嚇互聯網服務商和用戶。

他說:“中國當局禁止人們組織示威活動或發表不是出自官方新聞機構的消息,這已經不是甚麼新鮮事了,因此這些規定其實並不算是甚麼新規定。但是,中國政府頒布內容近乎專制的規定這一事實本身,必然會使媒體以及互聯網用戶感到恐懼。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中國目前互聯網網民已經超過1億,中國當局不斷加緊對國內因特網的控制,導致網上信息流通的空間越來越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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