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設立“襲警罪” 社會反響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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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含青採訪報導)目前,中國大陸各地暴力襲警事件的發生越來越多,關於是否設立「襲警罪」的爭議也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據中國官方《人民日報》報導,早在2003年初,就有35位全國人大代表提交了在《刑法》中增加「襲警罪」的議案。不過,目前法律界人士對此爭議非常大。

支持「襲警罪」立法意見的專家認爲,《刑法》應當對警察提供特殊保護的思想,是世界各國刑法學說和司法實踐所贊同的。反對襲警罪立法意見的專家則認爲,與整個社會現狀相比,襲警行爲比襲民行爲要少得多,而且襲警行爲只是妨害公務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沒有必要專門設法。

對此,在美國的執業律師葉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不同意對所謂「襲警罪」進行專門立法—-

葉寗:「因為關於處理這一類警察執行公務當中受到阻礙的情況,中國在1999年頒佈的《刑法》典已經有了專門的章節進行規定。做為大陸法系的國家,它的成文法只是對社會普遍的現象,制定普遍適用的法律規範,而不是發生什麼事情就制定什麼法律。這就是法律上的繁瑣哲學。」

葉甯律師認爲,警察也是公民的一部分,警察受到襲擊與普通公民受到襲擊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葉寗:「如果說所有的公民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那就沒有必要專門把公民當中的一部份人隔離開來,用法律的範例把他包圍起來,成為一個特殊的群體。」

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務學副教授曹立群也就此談了他的看法—-

曹立群:「法律有它普遍的意義,不能每次為一件事而設立一個特法。比如說現在的襲警罪突然增多,要把警察當作一個特殊的團體,或特殊的職業保護起來,那以後第二步是不是獄警,是不是在保護獄警的這方面做個特別條款呢?一定不可能的!法太多了,最後就等於沒有!」

那麽,在法律制度比較健全的美國,是否專門設有這方面的法律條款呢?曹立群教授表示—-

曹立群:「就我所知,密西根州沒有。去年有個監獄的管理人員,想對監獄犯中殺害獄官的人要定死刑,因為密西根是沒有死刑的州。但總的來講,我認為是不必要的,因為你殺掉一個獄官和殺掉我有什麼區別呢?都是殺人犯,只要一個殺人罪就行了嘛!」

據中國官方統計,近20年來,中國有大約6000名民警因公犧牲,負傷的有10萬餘人。據中國法律專家分析,襲警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社會矛盾積聚、民警執法缺乏具體規範等。對此,曹立群教授分析說,經濟方面的原因是中國大陸警民發生衝突的主要原因—-

曹立群:「經濟原因,兩極分化,貧富不均是現在中國最大的問題,而警察首當其衝。警察在世界上不管那一個國家,他扮演的角色都是維護現任政府的,也就是他必需是維護現狀的急先鋒,所以他受到了村民襲擊不應該是很令人吃驚的消息。」

在葉甯律師看來,襲警事件的發生並非是中國的特有現象,但對中國的暴力襲警現象還要作具體分析,他說—-

葉寗:「因為中國不管發生什麼有權有勢的特權階層欺壓老百姓的事件,警察始終是站在社會黑惡勢力的一邊,做為一種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機器,有組織的對人民進行暴力鎮壓。我們看到了一系列的維權事件,包括最近發生的汕尾村農民保護自己土地權的鬥爭當中,中國政府也動用了大量的警察。」

接受採訪的兩位人士最後表示,減少襲警行爲要從緩和社會矛盾和消除社會不和諧因素入手,使人們有正當的和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渠道來表達他們的不滿和憤怒。只靠對「襲警罪」進行立法,既有損法律的公正,也無法遏制越來越多襲警現象的發生。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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