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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保會抽查蜂蜜 觀光地區不合格比例高

【大紀元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抽查養蜂場與觀光地區販售蜂蜜品質發現,養蜂場三十六件樣品中有三件不合格,觀光地區十七件中有十五件不合格,觀光地區不合格比例偏高。

消保會消保官吳政學今天下午在「蜂蜜品質檢驗查核結果」記者會中指出,消保會在台北縣、桃園縣、雲林縣、台南縣等地區,抽樣養蜂場三十六件蜂蜜與觀光地區(含超市、水果行)十七件蜂蜜,共五十三件市售蜂蜜樣品。

吳政學表示,三件不合格的養蜂場樣本,分別是明祥養蜂場的蘋果花蜜、龍眼蜂蜜,以及蘋果蜜,不合格的原因有:花粉粒掛零,且澱粉(酉每)活性幾近零,果糖與葡萄糖比例偏離、或花粉粒雖未掛零,但澱粉(酉每)活性偏低等。

吳政學指出,這次抽查發現,檢驗三十七件自產自銷蜂農的樣品,來自同一家業者的三件樣品,有非真蜜及摻假之嫌,整體看來,國內自產自銷養蜂場所販售的蜂蜜有其可靠性。

消保會訪談雲林縣(土庫、元長)、台中縣與桃園縣六家蜂蜜調製業者,承認調製並販售調和蜜,摻入果糖的比例,則視市場需求,依價格從百分之二十至八十都有。

吳政學指出,國內兩大賣場家樂福與大潤發所銷售的自有品牌蜂蜜,都是委託同一蜂蜜調製業者生產,蜂蜜比例為百分之二十,雖然價格較百分之百的純蜂蜜低,成分標示有果糖,但仍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大賣場應該負起示範作用,在自有品牌標示「調和蜂蜜」,充分揭露消費資訊。

台灣養蜂協會理事長江煥彬表示,明祥養蜂場是賣蜂蜜產品,非真正養蜂場。

江煥彬提醒,許多蜂蜜都會打著得過某某獎項,其實有一些獎項花錢就可以買到,目前養蜂協會有對品質符合甲級標準的蜂蜜給予評鑑,消費者可以認明金色標章選購,或是選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產優良蜂蜜評鑑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