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解決三農問題僅僅取消農業稅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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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8日訊】( 希望之聲記者蔡紅采訪,雅梅報導)中國農民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關于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標志著農業稅在中國終于退出歷史舞台。新華网的消息說,中國總理溫家寶在近日舉行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表示,農村稅費改革走到今天這一步很不容易,但鞏固成果的任務更為艱巨,不要以為農業稅取消后,農民負擔重的問題就從此解決了。有消息稱,取消農業稅是解決三農問題的一個戰略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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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并為太石村事件提供法律咨詢的郭飛雄先生表示:第一,取消農業稅是非常重要,非常有效的一种政策;第二點,僅僅取消農業稅是遠遠不夠的。表面看取消農業稅每年減少了農民400億的負擔。但是它使得農民還有更多的收獲,就是在過去的400億農業稅以外還有將近2000億的搭車收費。現在把農業稅全部取消以后,地方上、鄉鎮和縣里面將近一兩千億的搭車收費也被取消掉了。搭車收費就是過去由于地方上机构分贓,出現了很多吃財政飯的人員,他們的主要的一個收入之一就是來自于向農民亂收費,亂收費的名目原來就在農業稅的名目下面,給農民帶來非常大的負擔,這個負擔按照統計每年是一兩千億。現在中央政府取消農業稅以后把這個亂搭車收費的机會永遠取消掉了。

中國從事著最落后的農業生產的農民,反而承擔著最重的負擔,占國內經濟總值不到15%的農業,要養活70%的人口,每年還要另外承擔3000億的稅費。致使在經濟高速增長的九十年代,農村社會居然發生了明顯的停滯(全國經濟年增長8%,而農村只有2%,中西部農村不到1%,如果擠掉眾所周知的水分,從統計數字上就可以證實人們的直接經驗),部分地區農民再次走向貧困。而中西部縣級政權也普遍陷入嚴重的財政困境,全國鄉鎮政權負債達2000億左右,几乎頻臨破產,這些財政窟窿最后還得用農民的血汗來填補。

郭飛雄繼續說道:取消農業稅遠遠不夠,就是說真正的農村面臨的問題還需要多种手段來解決,其中有兩點。第一點,必須把今天的中國的基層政權結构改變成一個民主政治下面的一個政治机构,只有那樣才是個小政府,有限政府,才不會重新向農民征收新的稅收。另外一點,農村本來是個非常偏僻的地方,農業的收入在世界各個國家都是個低收入的行業,中國面臨著農村人口大量的轉向城市人口的問題。由于農民几十年來長期受到政府的盤剝,已經變的非常貧窮了,如果沒有一种主動的幫助,尤其是中央財政如果不向農村大量傾斜的話,那么農村照樣會出現比較大危机。我們知道農民在小孩上學、養老問題、還有失業問題、尤其是生了病需要治療這些方面都已經出現了相當大的困難,需要中央政府把錢用到農民身上,如果中央的財政不向農民大幅的、戰略性的傾斜的話,我們中國農村會出現非常多的問題。

据國家統計局副局長邱曉華援引的統計數字,以2001年數据匡算,城鄉人民真實的收入差距大約為6倍。2000年農民人均貨幣收入,只相當于1990年城鎮居民的水平,整整落后10年。

現在農業的含義已經發生了變化,農民可以從事非農產業,從事非農產業所獲得的收入,要繳納相應的稅收。因此,解決農民負擔過重的問題,最重要的就是要調整產業結构,加強農業加工產業收入,而不能只靠种地維持收入。綜合來看,征收農業稅并不會影響到農民的實際收入,取消農業稅也并不會給農民減負帶來根本性變化。

郭飛雄表示:其實現在基層組織處在相當微妙的狀態,一個是有些通過計划生育或者其他的方式又重新在亂收費,另外一种就是它們把這种掠奪之手伸向了小型的商業、工業和企業。所以必須把中央集權制的基層政權做出根本的改革和轉變,才能徹底的切斷它隨便去掠奪的亂收費的手,所以必須進行政治改革。

在危机的壓力下,為了減輕農民負擔,中央政府近年來在安徽農村進行了并稅制稅費改革試點,改革方案是把按農民人均收入的5%的征稅額度提升為7%,實行“一道稅一口清”。

郭飛雄認為:國家的宏觀政策必須做出根本的調整,必須真正的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為權貴服務。現在我們都知道在2005年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已經達到3万億了,它有這么大的數量,為什么不能拿出兩三千億向農村輸血呢?這個錢放在中央政府手上,放在官僚手上,給它浪費了,貪污掉了,耗掉了。而放到農村去,第一幫助了農民;第二也能夠提高農村的消費水平,反過來加速初級工業的的發展,形成良性循環,所以我們認為中央的政策必須做出根本性的轉變。

問題的根本在于:有什么法理依据,要對每一個農民身份的公民,包括百歲老人和剛出生的嬰儿,按照一個地區所謂的農民人均收入5%或者7%征稅,而不是按照對于城市社會成年公民所實行的同樣的標准,按照800元或者1200元月個人實際月收入的下限征稅?這樣的制度設計運作的結果是那樣的荒謬:中國相對富裕的城市人口每人每年平均交納稅費不到50元,而貧窮的中國農民每人每年平均交納稅費卻在200元以上。

怎樣才能推動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產生重大的突破性的進展?郭飛雄認為:我認為有兩條。第一條,必須實行完全徹底的經濟自由政策。在中國中部和西部很多地方,老百姓做生意難,這是個普遍現象。因為禁令太多,收稅太高,對農民應該“放水養魚”,因為他們已經非常困難了。另外一個就是政治改革非常重要,政府的主要方向是什么,是在那里管制人民還是服務于人民?這是核心問題。服務于農民的話就能夠把整個農村的政治和經濟狀態給理順,所以中國必須進行政治改革。如果不做政治改革,所有的机构改革和暫時的所謂取消收費都是不穩定、不牢靠的,并且治標不治本。

解決農村問題的根本出路,首先在于撥亂反正,根除中央集權體制對農民所施予的長期的粗暴踐踏和強制抽血,歸還農民不受侵犯、不受盤剝的真正的公民權利,賦予農民參与市場競爭的完全的經濟自由。

郭飛雄繼續說道:還存在另外一個跟土地問題一樣嚴重的就是農村的越來越貧困化。大量的農村人口流入城市找不到工作。如果未來和大學生失業結合在一起,會給中國帶來一定的震動或者騷亂,這是我們大家都非常懮慮的事情。所以我們希望中央政府早日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另外中國的農民被我們認為是社會的最弱者,它們(政府)如果對城市人口進行抗爭的話,它會稍稍禮讓三分,而農民一進行抗爭,它又是打又是開槍,就好比把我們的農民當成黑人一樣來看待,進行一种同一個人口下的种族歧視。它這种非常惡劣的心態必須改變。

在由中央政府首倡力推的農村村民自治問題上已經顯示出,中央集權體制以及這种體制下的既得利益集團,對于實質性改革是堅決阻撓的。因為真正的村民自治必然削弱鄉鎮對村庄的控制,与中央集權制產生結构性的沖突。所以現今的村民自治效果可想而知。

郭飛雄繼續分析說:現在各地引起的事件不僅僅是地方上的錯,而是中央政府也有比較大的錯誤。它為了提高發展的效率,有意的把土地征用拆遷的決定權完全交到政府手上,由政府擁有最高裁決權。這樣對擴展工業用地,進行城市經營它就非常方便,的确能夠提高它的經濟效率。但是農民是最大的受傷者。往往拆遷分地,資本家和官員得到了大量好處,而大批的農民破產、失去工作,陷入赤貧狀態。所以我們仔細分析起來,中央政府在制定這些決策的時候,放棄司法渠道保障農民的權益,讓地方官員擁有的過大的權力是根本原因。我們不能僅僅把所有的錯誤歸結到地方利益集團和權貴集團身上,我覺得今天的中央政府,不管是里面的改革派還是開明派也好,他們必須改變思維觀念,必須真正的接受法制思想而不是人治思想。不僅從行政設施上,在拆遷征地中間保證對農民安市場价格進行補償,而且在地方上因為拆遷征地引起糾紛的時候,應該把這些裁決權交給獨立的司法系統來解決。

在中國經濟發展中,農民不是受益者,相對來說他們是中國經濟發展中被忽略的一個群體。

郭飛雄認為:之所以這樣,是我們的政府有意讓他們獲得這樣的處境的。它們(政府)是為了所謂的發展第一、效率优先,它更愿意站在權貴集團,站在政府立場上考慮問題,而不愿意站在貧困的、弱者的立場上來考慮問題。比如說現在中國正在大規模的修路。2006年中國大約在鐵路上面的投資將達到1650億,這個數量就比較大了。在修路過程中,鐵路系統的人告訴我,單獨鐵路,大概是一畝土地征收付給農民的款才是3万元左右,真正交到農民手上的只有8千到9千,這兩個數額都非常低。第一,你為什么給農民命根子土地才三万元一畝?這么低。而你修路以后賺來的利潤有多高啊。第二,這三万元到農民手上只有9千元,8千元,你政府明明知道,你為什么不保障把這些錢全部交到農民的口袋里?其實政府在裝聾作啞,從這一個小小的例子上面我們就能看到今天的政府對農民到底是什么態度了。

要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危机,把落后的農村建設成為現代化的文明社會,還必須從現在開始,分階段地在農村地區推進全面的現代福利體制的建設,把義務教育、失業救濟、最低保障、醫療服務、養老保險、法律援助、公共體育与文化娛樂推廣到全部的農村地區。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的統計顯示,從1949年到2003年,中國累計征收農業稅近3946億元。《南方周末》的報道說,雖然農民對中國的工業化作出了巨大貢獻,但農村、農民、農業的現狀并沒有太大改善。根据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据,1990年中國全國城鄉人均年收入差距為824元,2004年已擴大到6486 元。而且中國農村居民并沒有享受過与城市居民同樣的納稅人應該享有的醫療和社會保障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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