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莘:讓荒謬透明 — 弱勢的民營企業家

陳弘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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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訊】2006年1月5日,陝北油田案的投資人代表,馮秉先先生經過165天的無理關押之後,終於在陝西靖邊線地方法院被宣判聚眾擾亂社會治安罪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另外兩名民企代表同時被判有罪,各為有期徒刑一年,緩期2年執行。

對於5日開庭宣判之事,馮先生的家人事先完全不知道,而正巧馮先生的兒子一早去法院,想瞭解父親一案的進展,看見法院門口停了不少車,而且汽車排列的形狀明顯像設障,又聽說今天有個宣判,就預感到是自己的父親案,於是闖進了法庭。其時,法庭程序已經完成將近一半了,他親眼目睹了,法庭僅僅走過場般,讀了起訴書、讓馮秉先讀了「自辯詞」、律師莫少平讀了辯護詞,然後完全沒有經過當庭辯論,就認定辯護不符合實際,不與採納,就宣判了。

這,就是中共一直強調的所謂的公平的法律,公開審理、開庭的模式。

陝北油田案維權行動已經進行三年多了,這期間,陝北地區頒布過當地公檢法的「軍令狀」;動用過武裝警察鎮壓;為了壓制上訪人員,將他們抓到後,非但捆綁、吊打、還要遊街示眾,為的是讓當地6萬多民營投資者,老老實實接受他們自己140億的投資資產變成0的現實,無怨無悔的上繳掉自己多年辛勤勞動所得。半個世紀前,1955年中國的社會主義改造,以公私合營名義公開掠奪百姓財產的歷史再次在陝北上演,所不同的是,這次政府所顯示的耐心遠不如當年,除了打壓之外,手銬腳鐐也上了,最終令上訴者都成了被起訴人。其中最典型的是維權律師朱九虎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後來又被改成「在賓館裡搞男女關係」,現在馮秉先又以「聚眾擾亂社會治安罪」治罪。顯然,在中國,那些不與官僚結合的民營商人,沒有權力做後盾的民間資本,50年前就沒有生存空間,今天還是處於弱勢群體的狀態。

明眼人都知道,欲壟斷石油資源的是國有大公司,而命令肯定來自於國經貿和國土資源局,其背後當然是國務院,陝西省政府作為中央的馬前足,怎麼可能容忍民營企業家和維權律師去狀告。

馮秉先先生從商場到維權到走向監獄的過程,昭示著中國經濟改革二十多年來,民間資本在官僚資本的強大壓制下毫無還擊之力的現狀;法制和長官意志的衝突;正義和權利的矛盾。無論是他本人還是這次同他一起被判刑的維權代表,或是當初想幫助他們這個民營石油企業維權的律師朱飛虎,包括指責陝北政府所作所為是法西斯暴行的高智晟律師,他們都希望為自己或為民營企業追討公正,都希望以法治的方式,解決市場經濟發展中的問題,但是,他們都付出了代價,自由的代價。

至今,馮秉先先生的家人,仍舊希望通過上訴,令此案能夠得以秉公裁決,希望陝北石油事件能夠得以妥善處理,面對如此不幸的家庭,我們真不忍心打破他們心中那最後的一線期待。但是,共產中國會給他們再上一課的,這是一個充滿著荒謬思維做著一切荒謬之事的政府,他們從不顧忌,一旦有一天將所有荒謬透明,政府將如何在透明的強光下生存?!

有關陝北油田案始末,請參看大紀元網站及其他相關網站文章。(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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