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在中國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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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2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採訪報導)中共政權為公務員和軍人上調工資之後,許多地方近期也陸續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不過,在許多地區,最低工資標準並沒有真正落實,許多工人的工資仍然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記者石山邀請居住在法國的中國勞工通訊編輯蔡崇國和原中國的勞工律師,現居英國的許北方先生就中國最低工資標準難以落實的問題進行討論。

記者:根據中國媒體的一些報導,很多城市和地方政府設立了最低工資標準,但是實際上卻無法執行,所以他們就在討論最低工資標準為什麼成了一個擺設。蔡崇國先生能不能談一下您了解的這方面的情況?

蔡崇國:對,中國不僅設立了最低工資的標準,當然各個城市都不一樣,那上海、北京等城市高一些,其他地方要低一些。最近,中共政權決定提高最低工資的標準,但是在提高以前,各個報刊已經談過很久了,就是過去的最低工資的標準都沒有達到,那麼再提高沒有什麼意義。

那麼一些企業通過很多辦法來變通,好比說你在帳面上可以看到,工人的工資拿到的比基本工資高的數字,實際上他的工作時間要比過去工作的時間長非常多,所以這種現象非常普遍。

記者:許北方先生,您了解到一些情況嗎?能不能跟我們談一下?

許北方:對,我最近也看到了在制定工資最低標準。我想之所以制定工資最低標準,近來政府也是想保障一些工人的基本權利金,可能是一項重要措施。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有一個問題,究竟能給這些勞工帶來多大的實惠呢?

有一些企業,剛開始他們也是藉口搞了個最低工資標準,故意壓低、盤剝勞動者應得到的勞動報酬。咱們就以北京為例吧,北京勞動力市場旺盛的需求量與較低的市場最大的備率是共存的。

但在結構性和就業矛盾突出的時候,這個就業環境就導致了部份的企業和政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為基礎,依職工的最低標準供薪,最低供薪變成了職業性的最低供薪,勞動者的權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這個為主要的問題。

特別是當勞動供大於求的時候,供大於需的時候,勞動者的工資收入,除了被雇用單位大幅度壓低之外,企業傭工現象也頻繁出現。

記者:就剛剛蔡崇國先生說的……

許北方:他們非常可憐,你願幹就幹,不願幹就走人,其實這個工資標準是由用人單位說了算,有的時候根本沒有建立一個規範性的工資,具體協商的制度是很重要的。

記者:我這裡有一個問題,是不是制定出這樣的政策,但是在具體落實的時候很難落實,是不是制定的標準太高了?蔡崇國先生。

蔡崇國:絕不是過高了。這有幾個問題,現在流行的經濟學家,像張五常這樣的經濟學家,他就說中國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本就不應該制定,是因為勞動力供大於求,這是不對的。

因為在西方失業一直都存在,而且在歐洲很嚴重,這個勞動力一直是供大於求,但他們工資一直沒有降低,這是一個社會的共識。

就是勞動力供大於求的時候,工資不能夠降低,如果工資降低,如果工資、工人完全讓市場來調節勞動力市場,那就回到十九世紀那種悲慘的狀況,所以勞動力絕對不能作為一個純粹的商品,在市場上由價值規律和供求關係來決定。

物價不斷在上漲,和物價上漲的速度比起來,勞動的工資最低的標準是非常低的,而但是之所以得不到執行,那是因為有幾個原因,第一是政府的腐敗保護資方;第二政府的有關部門監督執法不力;第三就是工人沒有權利,沒有自己的組織,企業的經營也沒有基本的透明度,這個是中國最低工資不能得到執行的基本原因。

記者:許北方先生請您談一下。

許北方:我想最低工資為什麼成為一個軟肋呢? 最低工資的標準規定就是如果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者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可是在現實中,相對企業來說,勞動者基本上處於弱勢的地位,這我們都很清楚。

按照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之中,發生了爭議或糾紛的時候,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到當地的爭議仲裁機構,依法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於這個勞動仲裁結果又不服,可以到法院去訴訟。

可是按照這個程序,這套程序走下來,時間上至少需要花費半年,或者一年。大部份勞動者對於這樣的維權官司,根本很多就沒什麼興趣,這就缺乏這種法治維權環境。再一個,崇國談的很好,整個事實來看,說明的是什麼,是公會的缺失和失職,單位的公會組織在這個事關職工切身利益中,實際上往往是無所作為的。

記者:我前幾天在做採訪的時候,問過一些工人,他們說問題的關鍵在這個農村進城打工的人太多了,蔡崇國先生您對這個看法談一談?

蔡崇國:農民工由於他們很多人非常貧困,搶了城市裡人的工作崗位和飯碗,這也是有的。但是整體來講,農民工和城市工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如果不把農民工當人,農民工的工資非常低,他們這個非常低的工資就成為城市工人一個參照了。

所以關鍵就不是農民工多少的問題,是農民工他們是不是組織起來,是不是有表達他們利益的渠道,實際這些現象在西方各國都很普遍,但很少像中國這個樣子的。

許北方:我最後補充一點就是說,中國最遺憾的是沒有一部強制性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法律。

記者:中共政權已經制定了一些最低工資標準,您說那個強制性有關法律是跟這個有什麼區別嗎?

許北方:有區別,這個強制性就是說如果你不這麼執行的企業,你將受到那些法律嚴厲的懲處,但這個懲處在這方面就很模糊。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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