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屋業主爭取出租不補地價

人氣 1
標籤: , ,

【大紀元10月29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10月29日報導)「夾屋大聯盟」指控政府要求夾屋業主轉按或出租單位須補地價,是違反合約精神。

代表全港七成夾屋業主約8000人的「夾屋大聯盟」,發言人賴仁彪表示業主在賣掉夾屋單位時,毋須補地價;購買單位五年後想出租或轉按,卻要補地價,以致部分負資產業主,不能靠上述途徑改善財政狀況。「夾屋大聯盟」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政府以夾屋是資助房屋為理由站不住腳,準備約見房屋規劃地政局,要求撤回出租或轉按毋須補地價的規定。

協助業主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也認為政府違反合約精神。

相關新聞
農委會啟動農安專案 號召公私部門訂購香蕉
孫明揚:不賤賣地不抬高價
台農委會:香蕉價格回升  明起收購處理次級品
楊呈偉和新婚妻子迪娜將和觀眾共度耶誕派對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