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逸明:余傑遭遇政治寒流

劉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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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7日訊】據《博訊》記者蔡楚報導,作家余傑9月22日接到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被禁止離境。余傑在數年前因為批判著名作家余秋雨而一舉成名,之後,他的一系列作品相繼問世,並結集出版。因為大膽敢言,所以余傑的作品曾在中國的高校年輕人當中掀起了一股風暴,在言論自由無法保證的中國社會,余傑注定難以在自由出版的道路上走得很遠,他的作品近年來遭到了當局的封殺,很多文章只能在境外媒體上看到。

余傑除了以文學的方式表達自己的理想與觀點之外,而且還不遺餘力地批判社會的醜惡現象,他雖然才高八斗,但在某些人的眼中卻是有待清除的「文化毒瘤」,因為他的意識形態和中共當局的意識形態格格不入。余傑曾是《南方週末》的專欄作家,但沒多久,他的作品便被該報拒之門外。余傑於2004年4月在《南方週末》發表文章《作文豈能「爆破」》,批評了號稱數小時即可教會中小學生寫作文的「作文研究專家」鄭北京,揭露鄭北京以虛假廣告騙取學生和家長錢財的事實。然而,事隔兩年有餘,余傑卻出乎意料地被鄭北京以「侵害其名譽權」為名告上了法庭。余傑理直氣壯地應訴,然而,判決結果卻荒謬至極,他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敗訴,並賠償對方一萬元人民幣。

顛倒黑白的判決當然無法讓余傑接受,於是,他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9月19日,鄭北京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限制余傑出境。22日,法院便作出通知:「因為余傑與鄭北京的名譽權案件正在審理之中,因鄭北京向本院提出書面申請,要求法院作出在案件審理完結之前限制余傑出境,法院研究其申請,認為申請符合法律規定(《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條),遂作出限制余傑離境的決定。」9月29日,余傑到法院與主管此案的李經緯法官面談,要求法院解除對他的出境限制,並願意按照一審判定的數額,先將一萬元人民幣繳納到法院作為保證金。李法官表示,雖然他自己也感覺鄭北京的申請有些非同尋常,但法院難以拒絕。余傑最終向法官透露了自己將要訪問台灣的計劃,雖然法官與鄭北京進行了聯繫磋商,但鄭北京仍然堅持要把此案拖到十一月。

此案是一個典型的枉法裁判案例,鄭北京不是在余傑文章發表時的2004年,而是在兩年之後的2006年起訴余傑,這本身就有些不合常理,即使鄭北京的起訴完全合法。眾所周知,余傑近兩年的文學創作多為創作批判性作品,不是批判現實社會,就是抨擊當局的獨裁與專制,有時候還批評國家領導人。余傑的表現自然會點燃某些人的怒火,他和劉曉波先生曾因自由寫作而被有關部門傳訊。余傑是獨立中文筆會會員,也是該筆會的理事和副會長,另外,他還是一名基督徒,並在今年5月份受到布什總統的接見。因為較高的知名度和特殊身份,余傑經常應邀參加各種文化活動,最近的活動尤為頻繁。余傑和很多異議人士一樣,電話和電子郵件均被監控,他的一舉一動有關部門都瞭如指掌,他被限製出境的時間正是計劃訪問台灣的時間,這難道真的是一種巧合?

在民主潮流浩浩蕩蕩的今天,中國民眾對民主與自由的呼聲日益強烈,面對此起彼伏的維權運動和前仆後繼的異議人士,當局已經草木皆兵。眾多的民主人士因為參加民主活動或直言不諱而鋃鐺入獄,尚在大眾社會的也難以有其他人一樣的自由,電話被竊聽、工作被辭退、住宅被監視已經屢見不鮮,一些原本應該以「為人民服務」和「依法治國」為追求的國家公職人員都淪為了執法犯法的先鋒。在媒體和體制內作家千篇一律歌功頌德大環境下,余傑無疑是另類,是當局的眼中釘和肉中刺,他被剝奪出境權是預料之中的事情,諸如這樣的例子不知道還有多少,劉曉波、野渡、廖亦武等等,他們不也是被剝奪了出國權嗎?事實上被剝奪此項權利的人遠遠不止我們所熟知的這些,余傑的遭遇只是一個個案,是異議人士遭遇的一個縮影。

陳光誠、高智晟、郭飛熊、力虹、陳樹慶等人的相繼入獄向我們昭示著政治嚴冬的來臨,「中國維權運動向何處去?」的疑問再一次撞擊著每一個關心中國民主進程者的心。據香港《開放》雜誌透露,就連以自由寫作為宗旨的獨立中文筆會也被列為類法輪功組織,可見,維權人士和異議人士的生存空間會越來越小,擺在大家面前的也許是更為嚴峻的考驗。

關注余傑,關注所有民主人士的命運,讓理想穿越荊棘、信念淹沒痛苦!@

2006年10月5日

——原載《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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