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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礦安全局官員受賄 判刑13年

2006-11-13 14:3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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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山西省前煤礦安全監察局官員「刁岷」因為收受賄賂,被判刑13年。

大陸「新華社」報導,「刁岷」在擔任煤礦安檢局「技術裝備處」處長任內,收受賄賂,讓不符安全標準的礦場過關,從2001到04年期間,總共收受人民幣106萬元。另外,法院還發現一筆318萬元存款,「刁岷」還沒有交代來源。

中國大陸礦場安全紀錄欠佳,被視為全球最危險的煤礦工作地點。根據官方統計,去年大陸礦災就導致六千多人死亡,平均一天有16人死亡。但根據非官方統計,大陸每年死於礦災的人數達兩萬多人。工人權益團體指控,礦場主人與官員勾結,是造成礦場安全不符標準、意外頻傳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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