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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安全局官员受贿 判刑13年

2006-11-13 14:3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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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3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山西省前煤矿安全监察局官员“刁岷”因为收受贿赂,被判刑13年。

大陆“新华社”报导,“刁岷”在担任煤矿安检局“技术装备处”处长任内,收受贿赂,让不符安全标准的矿场过关,从2001到04年期间,总共收受人民币106万元。另外,法院还发现一笔318万元存款,“刁岷”还没有交代来源。

中国大陆矿场安全纪录欠佳,被视为全球最危险的煤矿工作地点。根据官方统计,去年大陆矿灾就导致六千多人死亡,平均一天有16人死亡。但根据非官方统计,大陆每年死于矿灾的人数达两万多人。工人权益团体指控,矿场主人与官员勾结,是造成矿场安全不符标准、意外频传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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