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5日訊】 在省委工作的朋友轉給我們這份文件,說:「好好看看他們怎麼對待我們老百姓吧。」現在我們把文件在網上公佈,以期更多民眾評論。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文件
政法【2006】15號
2006年4月14日日印發
關於貫徹落實中央聯席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法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各部門黨組(黨委):
自2004年2月全國政法系統開展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工作以來,特別是中央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以後,在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經過各級政法部門的積極努力,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一批信訪突出問題得到解決,進京訪大幅上升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信訪工作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涉法涉訴信訪秩序基本穩定。但是,今年第一季度以來,涉法涉訴進京訪數量有所反彈,上訪總量多、新訪多、重複訪多、纏訪鬧訪多。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有的地方把處理涉法涉訴信訪看成階段性工作,缺少長期作戰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對當前人民內部矛盾增多,社會問題增多,引發上訪量增多的形勢估計不足,程度不同地存在厭炔、畏難情緒。有的同志缺少幫助群眾解決困難的願望和感情,見到群眾怕,聽到問題怕,遇事繞著走,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二是解決問題不到位。有的地方工作不知名度、不認真、不到位,淺嘗輒止,遇難而退,有的知錯不糾,頂著不辦,護短現象嚴重,有的片面理解法律政策,解決問題的思路不寬、辦法不多;還有的把案件終結當成問題終結,程序走完,一推了之,案結事不了的現象多有發生。三是有些地方對涉法涉訴上訪人員的勸返和穩控工作不到位,人回不去,事沒人管的現象依然存在。最近,中央聯席會議召開第七次會議,周永康同志作重要講話,針對當前的形勢和突出問題,要求進一步加強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採取有力措施,務必有實質性的突破,各級政法部門要正確認識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切實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中央聯席會議的要求,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從根本上扭轉工作的被動局面,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各級政法委員會和政法部門的黨組(黨委),近期要專門聽取一次信訪工作匯報,認真傳達學習和貫徹落實中央聯席會議第七次會議精神,要緊緊圍繞減少上訪總量,提高息訴罷訪率,在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上有實質性突破這個目標,找出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制定加強本系統、本地區、本部門工作的措施,盡快扭轉工作被動局面。各級涉法涉訴問題工作小組及其辦事機構要加強力量,健全制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級政法部門的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要堅持親自動手,深入實際,掌握基層工作真實情況;堅持親自接訪,瞭解典型案例具體案情,堅持掛牌督辦,直接協調解決重大疑難案件,要注意及時向同級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和重大疑難案件辦理情況,爭取重視,取得支持,要主動加強與黨委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聯繫溝通,進一步密切關係,加強協作。特別是案結事未了的信訪事項要,要一一列出清單,說明情況,商請有關部門,基層單位共同解決問題,要加強政法各部門之間、各地之間的情況交流和配合,互相支持,把穩控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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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一步加深群眾感情,拓寬工作思路。加深對人民群眾的感情,站穩為人民服務的立場,是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全國公安機關開門大接訪和一些地方聯合大接訪的實踐證明,解決涉法涉訴上訪問題,一*法律政策,二*群眾感情,既還法制帳、經濟帳,也要還感情帳。對限於現有條件解決不了實質性問題的,也要把工作做深做細,給上訪人一個同情和理解。最近,國家信訪局推廣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三位一體」處理信訪工作的新模式,他們的經驗集中到一點,就是增強對群眾的感情,工作往深處思,往細裡做,確保抓出成效。各地要認真學習、領會並積極推廣他們的經驗,我們要清醒地看到,雖然集中處理工作已經進行了兩年多,但由於社會矛盾多、工作不到位等多種原因,上訪群眾反映的一些問題尚未徹底解決,今後的工作重點仍然是在「事要解決」上狠下功夫,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需要依法按政策按程序辦事,但由於現階段法律政策和政法部門的職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法律政策窮盡,工作程序走完,並不意味著信訪問題的解決。要本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設身處地體諒上訪群眾的難處,多想辦法、多方努力,採取國家賠償、行政救濟、社會援助等各種方法,盡力滿足他們的合理訴求,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使他們充分體會到黨和政府的關懷,進而息訴罷訪。
三、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解決突出問題。各級政法部門對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要進行一次總結,嚴格按照中央聯席會議的要求,尋找差距,排查問題,明確努力方向,解決突出問題,一是要進一步通信訪渠道,確保上訪群眾能及時登記、及時接待。即使是規定本級不能接待的,也應加強宣傳教育和解釋疏導,勸說他們到應該接訪的地方去反映問題,不能置之不理。二是進一步深挖司法潛力,用好用足現有法律和程序。通過巡訪、司法調查,加強偵查破案工作、加大執行力度等辦法,解決一批「積壓案」,還要積極採取司法程序以外的辦法,如公開聽訊、賠禮道歉、社會救助等,解決一批疑難案件。中央政法部門和各地都要選擇一批有代表性的重大疑難案件交下去,真正解決一批,帶動一片,息訴一片,特別是那些沒有糾正過錯案的地方和部門,中央政法部門和省一級政法委要認真抽查,看以往交辦的案件是否真正辦了,是否真的沒有錯案可糾。如果發現交而未辦,錯而未糾,糾而不力的現象,要通報並查完責任。三是盡快制定在京上訪人員滋事處理辦法,就現場處置、移送處置等做出明確規定,依法嚴肅處置違法鬧訪人員。同時,公安和國家安全部門要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嚴厲打擊幕後組織者和別有用心的敵對分子。
四、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加強源頭治理。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要堅持標本兼治,預防為主的方針,在源頭治理上狠下功夫。加強 工作機制建設,最重要的是抓好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和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訴信訪責任追究規定》,進一步明確 辦案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辦案任務和時間,明確辦案責任。對責任不落實、追究不力的,要嚴肅查處。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觀念,進一步端正執 法指導思想,提高政法幹警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繼續加強執法規範建設,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緊密結合政法業務實際和隊伍建設實際,進一步加強五個方面的機制建設,切實提高廣大政法警的執法能力和執法質量,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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