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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莊擄人妻 擬警員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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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殷偵維/北縣報導〕台北縣一婦人因先生欠債躲藏,討債集團擄走她囚禁16天逼問先生下落,囚禁期間婦人被多次毆打、凌虐,生不如死。警方昨攻堅救出婦人,逮捕11名討債集團成員,警方直斥歹徒殘酷手段幾乎「喪盡天良」!

報警遭拒 她隨即被綁

離譜的是,這名被害婦人遭綁票前,已發現自己被車輛跟蹤,先後向北市大安警分局敦南派出所與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報案,但是警方以債務是民事糾紛為由,並未受理報案,事隔不到30分鐘,婦人便遭尾隨的歹徒綁架,悽慘度過這16天非人的虐待生活。

警方8月25日接獲報案,某女子因積欠地下錢莊債務,遭錢莊暴力份子到家裡潑汽油恐嚇,且被對方綁到木柵山區毆打,逼迫簽下300多萬元本票。警方追查後鎖定一票暴力討債份子,並在追查監聽過程中發現此案外案。

借2600萬 已還3200萬

警方調查,以鄭文松、鄭龍德兄弟為首的討債集團,獲得李姓債主的委託,向被綁婦人先生催討債務,婦人先生欠2600萬元,已償還3200萬元,但鄭姓兄弟不滿足,逼迫再支付2000萬元,被害人先生不願,開始躲避討債集團。

勾結警員 查車籍資料

鄭姓兄弟等人疑似透過內湖警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員李旻松,以警用戶役政系統查詢被害人的住家與車輛資料,得知被害婦人上月24日因銀行債務糾紛要出庭應訊,鄭姓兄弟先後調派多名手下跟蹤被害人。

被害人察覺有人跟蹤,報警2次無效,當天深夜11點15分,被歹徒硬從計程車上拖出來,帶到台北市內湖區麗山街的民宅囚禁16天。

警方昨天上午9點30分左右,到婦人被囚禁的地點內湖區麗山街攻堅,當場逮捕鄭姓兄弟等10名嫌犯,稍後又逮捕李姓債主。訊後依妨害自由等罪嫌送辦。檢方深夜複訊後,主嫌鄭龍德等5人聲押、5人交保,1人護送少年法庭。

主嫌兄弟 內湖大地主

據了解,主嫌鄭姓兄弟在內湖有許多土地,堪稱大地主,且合開一家當鋪,但仍然不滿足現狀經營地下錢莊,號召年輕小弟當打手,向多名被害人以暴力方式討債。

警員當內應 辯稱被利用

〔記者殷偵維、吳岳修/綜合報導〕警方偵辦婦人遭綁虐待案,意外監聽到內湖警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員李旻松疑似提供被害人相關資料給討債集團,還指導歹徒如何「綁人不被察覺」。板橋地檢署認定李員涉案重大發出拘票,李員辯稱是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歹徒利用,昨晚被帶往板橋地檢署,訊後以5萬元交保。

提醒嫌犯 跟蹤技巧

警方查出,婦人遭綁架當天,主嫌鄭姓兄弟不斷以無線電或手機與警員李旻松對話,李警詢問跟蹤被害人到哪裡,提醒鄭姓兄弟記得跟得漂亮一點,而且中途要換新臉孔,否則會讓被害人起疑,對話中還以綽號稱呼集團中的1名小弟。

警方調閱警用戶役政系統,發現這名警員在案發前就使用自己的名字調閱被害夫婦的戶籍與車籍資料,且與歹徒的通話中也透露自己提供資料,更早之前警方也監聽到他與歹徒談論事成後抽成的問題。

31歲的涉案警員李旻松說,主嫌鄭龍德是他警勤區住戶,幾個月前,鄭嫌打電話給他,說要提供他通緝犯績效,他才會以警用電腦查詢被害婦人先生的人車資料,一切均以辦案抓人為主,他根本不清楚鄭嫌與被害人之間的債務,對鄭嫌擄走婦人凌虐逼債等事也毫不知情。

警方拒保護 她心寒不已

〔記者殷偵維/北縣報導〕被暴力討債集團囚禁16天的被害婦人,囚禁期間慘遭討債集團凌虐,身心嚴重受創。獲釋後得知自己的行蹤可能是被警察提供給討債集團成員,心寒到極點說:「我再也不敢相信台北市的警察了!」

警方調查,婦人遭綁期間,對方為了逼迫她說出丈夫下落,用衣架、愛心拍毆打她的身體與四肢,直到皮膚瘀青,愛心拍打斷了,用膠帶黏一黏,繼續毆打,16天內愛心拍打壞了好幾支。

婦人身體受凌虐,還要聽歹徒的嘲弄,她被關在1間空房間,累了就睡地板,後來歹徒加重逼迫手段,將她雙腳綑綁起來,貼牆站直,然後雙手用曬衣服的鍊子綑綁,雙手舉高,直接吊在牆壁的釘子上,像極古代被吊起來拷打的犯人。

因尋求警察保護遭拒,後又因疑似警察提供線索被綁,被害婦人對警察十分畏懼,警方攻堅救出她,她眼神呆滯不敢直視警察,不過她還是很感謝警方的營救,讓她脫離生不如死的凌虐日子。

派出所澄清 處理無不當

〔記者邱俊福、王述宏/台北報導〕被囚16天的婦人指控向北市警方求助不受理,北市大安警分局敦南派出所和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均表示,警方處理並無不當,當事人應是誤會和不了解警方作業方式。

大安警分局稱,上月24日下午2時許,接獲報案指稱SOGO百貨前有糾紛,即派員將雙方帶回派出所,當時一方表達婦人騙錢,婦人則表達沒有錢,且說沒有遭恐嚇、妨害自由與重利等行為,故警方僅能於工作紀錄簿記載,並協助婦人攔計程車趁隙離開,全程並無不當之處。

當晚10時50分,婦人改至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要求警方保護,躲避主嫌鄭龍德的跟蹤,員警請婦人在派出所內暫歇並外出察看,果真見鄭嫌及另名男子在外徘徊,員警將鄭嫌叫進派出所,鄭嫌即出示借據,表示與婦人係債務糾紛,警方則詢問婦人是否遭脅迫、傷害?以及是否對鄭嫌提出告訴?但均為婦人所拒。

警方遂要求鄭嫌等先離開,並於稍晚11時20分左右替婦人召喚計程車,並要求司機將婦人安全送往目的地後回電予警方,但之後司機並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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