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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萬變145元 江宏恩傻眼

2006-12-01 10:1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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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貞/台北報導

新戲「相逢何必曾相識」甫殺青,江宏恩闊別3個月快樂返台並開心領片酬,卻發生製作人謝迺彪公司會計一時疏忽,兌現日期延後3年,所幸昨天即時更正,江宏恩經紀人林美玉急忙說:「沒這麼嚴重啦,又不是沒領到錢。」

95變98 支票年份也錯

在中國杭州拍了3個多月的戲,江宏恩返台後,很快地領到支票,並委託經紀人林美玉代為存進銀行,沒想到隔幾天卻發現支票裡的「95」年寫成「98」年,經查明後才知道是對方公司的會計一時不小心,而對方謝迺彪也立即處理。倘若雙方均未發現提出修正,這張支票,將在3年後才能兌現,意指江宏恩也要3年後才能領到片酬。

製作人否認 強調已付清

其實,江宏恩先前都是領現金,最後才改領支票,據了解,他在發現寫錯年份前,也發生相似的小插曲,當時他領的是145萬支票,對方卻漏了『萬』字,變成只領到『壹佰肆拾伍元』。」2次小錯誤都讓大家哭笑不得。

昨天江宏恩的片酬皆入袋,林美玉並不怪對方,她說:「大家都很忙,出點小事沒什麼關係啦!」只不過人在北京的謝迺彪卻否認此事,他堅稱戲殺青後便馬上支付片酬。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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