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案維持原判 本人表示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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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希望之聲記者艾琳採訪報導)12月1號上午8點半山東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一案在山東沂南縣法院開庭宣判,陳光誠仍被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4年零3個月刑期。陳光誠的大哥陳光福表示,法院宣判時沒有辯護律師在場,他們不給陳光誠說話的機會,但陳光誠當場表示要上訴。維權人士胡佳認為:這個案件是中央內定的,這是「集權玷污民權,專制強姦法制。」連接收聽

陳光福講訴了他參加宣判的過程:「8點半開始宣讀判決書,出來的時候9點半左右。法庭沒有給陳光誠說話的機會,讀完判決書然後就說休庭。我看有幾個法警讓他在判決書按手印。他說了一句要上訴。我代表家屬和他們要判決書,他們說不給,說只給當事人陳光誠和他的辯護律師,也不讓我靠近,然後就讓我出來了。」

記者:宣佈判決的時候有沒有律師在場呢?
陳光福: 今天晚上的霧比較大,高速公路封閉,他們沒有按時趕到。

宣判的時候是一個審判長和兩個審判員。還有上次開庭的三個人,他們都在場。

記者:一共有幾個人?

陳:旁聽的很多但都是公檢法的人,都是內部的人,儘管他們穿著便衣.
記者:光誠知不知道家屬就你自己在場呢?

陳:我不知道,我去的時候他們給我設置了很多的障礙,我是按時趕到了,但是通過他們的障礙以後,去了就遲到了.他們已經在開始宣佈判決書.

記者:就是說光誠自己他並不知道都甚麼人參加了,是麼?

陳光誠:他自己是不知道的,也沒法知道。

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在週二受到警察粗暴恐嚇後,住進當地孟良崮醫院治療,今天仍在醫院治療的她堅持要去參加法院對陳光誠的開庭,卻被警察阻攔。

在醫院裡她向記者表示:「我知道你也為光誠的這個4年03個月感到很難過,我知道我還必需堅強,因為還有很多事情必需要我去做,有你們對我的支撐,我會堅強起來的。」

對今天判決的結果胡佳認為:「我相信這個案件是中共中央政法委還有國家公安部系統是內定的。比如說,你無論你花費多大的精力,怎麼好的律師,怎樣認真負責有獻身精神的律師,你有如何的冤屈、有如何的鐵證,它到最後仍然給你個內定的結果。這就是所謂的集權玷污民權,專制強姦法制,國家黑社會勢力是無處不在,在陳光誠這個案件上又一次暴露無遺。」

陳光福認為:「我們是非常的意外,我考慮當時光誠可能也有點意外.因為當時的辯護是非常成功的.和第一次相比只是做了程序上的補救,實質是完全沒有變。」

一次次的失敗,一次次的上訴,胡佳表示這是讓全世界瞭解真相的過程:「陳光誠律師團和志願者聲援團相比較之下是絕對少數的群體,但是去跟整個的國家黑社會的勢力進行抗爭。我們是屢戰屢敗,但是我們依然會屢敗屢戰。我們決不會在某一個事情上妥協喪失信心。我們也相信我們所進行的每一個步驟都是存在意義的,至少我們在整個過程中讓全世界瞭解了真相,那麼真相必定會在某一天發出它的力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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