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大廈塌簷篷意外 東主判入獄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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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香港仔添喜大廈12年前塌簷篷意外,管理公司東主非法轉移公司資產,以逃避賠償責任,被控4項欺詐罪及2項作虛假聲明等6項罪名成立,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

昨日,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犯的罪行嚴重,有計劃將公司物業轉移,以逃避債權人索償,是有預謀犯罪。雖然法官認同辯方律師指,案中的相關物業在被告非法轉讓前已按揭予銀行,事件中沒有人有損失。但法官認為被告非法轉讓物業,明顯是為了不想賠償,逃免法律責任,保護自己的利益。但考慮他沒有案底,及事件困擾了10年,故由監禁12個月量刑起點減至10個月,並在4年內不可以出任公司董事及管理層。

法官又表示考慮過判處被告緩刑,但他指出,任何人以非法轉讓物業去逃避法律責任,均要面對刑責,以達致阻嚇及警告作用。

案情指,添喜大廈新好酒樓12年前發生的塌簷篷意外,導致1死13傷。香港法庭裁定「屋宇管理公司」及其他業主須向死傷者賠償逾3,000萬元。「屋宇管理」因無力賠償而申請清盤,被告彭寶德當時是添喜大廈管理公司董事,為逃避承擔當中15%的賠償責任,將價值3,700萬元的多個物業,以每個1元出售給其名下的4間空殼公司。

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表示,對於首次引用公司法中相關的條例成功檢控被告,表示歡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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